电商创业项目为什么要引入风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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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创业公司如果发展情况不佳,风投还可以通过对投资协议将股权转为债权,或者是通过对赌协议降低投资风险,如果公司被并购,风投还是能够赚到钱。这时候,投资人和创业者其实已经貌合神离了。

对于风险投资来说,投资创业公司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利益,而以创始人为首的管理团队目标是将企业做大做强,看起来两者的利益是相互关联的,但是还是有区别。

后来以曹国伟为首的管理团队通过MBO(管理者收购),掌握了新浪的控制权。资金主要来源于三方面:管理团队、三个机构投资者、银行。

电商创业项目为什么要引入风险模式

这里有代表性的案例便是新浪,在2000年新浪上市后,创始人王志东持股6.3%,董事会基本上由资本而非创业者主导。2001年,王志东离开新浪,新浪股权愈加分散。2005年,盛大突袭买下新浪19%的股权,新浪差点“改旗易帜”。

如果企业为了获得多方资本的注入,而忽视了创始人本身的股权占有情况,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决策权可能掌握在资本的手中,企业也会受到其他资本的觊觎。

在与摩根的对赌协议中,永乐需要完成一定的净利润指标。为了完成指标,“小而精”的永乐大肆收购,并且扩充门店的数量,成了“大而不大,精而不精”,最终输了协议,赔了自己。

曾是我国家电零售行业的探花——永乐电器,因为引入投行摩根士丹利并与其达成对赌协议,导致其在上市仅9个月便被国美收购,黯然谢幕。

针对同一行业,风投投资的企业往往不止一家,这不仅能够节省他们调查其他行业的时间,还能降低投资风险,因为同一行业的公司往往是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也就是说,创业者在初期已经把已有的资金基本花完,还有一些人把能借的都借了,这时候如果公司需要扩张(比如扩大生产规模、引入优质人才等)、还债(购买生产资料的尾款等)或者两者皆有,那么就可能会考虑引入风险投资,为企业注入资金。

在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某创业公司获得风险投资,如果投资方为知名的风投,该投资事件往往更令人瞩目。然而,在重融资轻投资的潮流下,对于创业公司来说,是否真的适合引进风险投资?引入后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传统电商的流量红利期已过,而在线直播的互动性极大地优化了用户体验,降低了用户在电商购物中的疑虑,提升了销售转化率。未来直播带货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多主体共同努力——电商平台需进一步规范直播环境;品牌方持续寻找更加了解品牌背景、符合品牌调性的主播,真正形成用户沉淀;MCN机构签约和培养更多元化的主播;主播应注意积累口碑,形成规范化的直播惯。

安永解决方案聚焦售后货品质量追踪、退换货、产品满意度评价等多个直接触及消费者的场景,通过甄别消费者在各触点可能产生的售后问题,为品牌方、直播电商平台、主播定制化提供售后服务优化建议。

为了严格把控供应链的质量、提高物流速度,有实力的平台和主播纷纷选择搭建属于自己的供应链,与厂家直接对接,打通制造、销售、物流、售后等整个流程。但更多的情况下,直播带货还是需要依赖品牌方的物流渠道。安永解决方案能够基于客户的实际,为客户定制化提供供应链与物流优化建议,识别物流重要控制节点,在保证产品服务质量的同时,节约物流搭建的成本。

网红主播即便再有号召力,消费者最终关心的还是商品质量。安永解决方案为品牌方、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与网红主播提供基于流程优化与制度优化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便于各方通过控制点监控销售产品的产品质量,通过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产品积累口碑。

基于安永在营销手段方面的丰富经验,安永能够为品牌方、直播电商平台、网红主播设计更多具有吸引力、差异化的整合营销方案组合,通过吸引流量提升购买转化率,为品牌和产品积蓄流量,避免品牌陷入单一的低价模式。

在4G/5G等新技术背景下,消费模式朝着共享、透明、娱乐化的方向发展,必将会带来商业模式的创新。安永致力于剖析各行业前沿商业模式,为零售行业、视频行业等提供具有借鉴意义的商业模式更新建议,通过设计思维,为客户量身定制符合当下环境的商业模式,一定程度上规避当前直播带货模式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与运营风险。

例如,在行业政策的规范下,直播电商平台除了提供直播工具服务,还有责任去规范和维护平台健康发展,严控品牌方资质审查、打击品牌方与主播的虚假广告、提高支付工具安全性以及升级平台服务的友好度,从而满足政策对消费者保护、健康商业生态的要求,同时有助于直播电商业务的整体发展。

安永可以为直播带货环节中的各方提供行业政策解读与趋势分析服务,帮助品牌方、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网红主播等识别政策要点,及时调整应对策略。

作为一个短期内快速成长起来的行业,直播带货中存在因大量信息不对称、法律法规不完善而产生的商业风险。安永因此针对直播带货模式设计了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品牌方、MCN机构、直播电商平台规避当下的管理漏洞,协助这一新兴模式走得更远。

特别是主播帮品牌方代为销售的情况下,对于像水果、海鲜等非标产品难以监控产品质量,常常会出现直播样品品质好,而实际发货的商品质量差的情况,影响主播的品牌形象。

在直播低价的促进下,消费者容易产生购物冲动,从而带来了售后问题,比如消费者想要换货、货品质量问题需要退货,需要有更方便友好的处理流程,以确保消费者获得更好的购物体验。

一般直播供应链包括:品牌定位→定款→定数量→定排期→定价→直播→发货→售后。直播电商的特点之一是“难以准确预测”。如果品牌方不能为直播间消费者提供快速的商品供应,会极大地降低消费者的满意度,而快速响应对于供应链的体量、生产能力、发货能力、物流速度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但如果把直播销量预测过高,大量的库存也会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

头部主播一般拥有强大的选品团队,即使这样也会出现投诉和“翻车”的情况。而大部分网红直播的选品都来自于低价中小品牌,产品质量问题更为严重。产品质量不过关、数据和评论造假,是直播带货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所销售产品的质量需要有严格和完整的把控体系,要避免虚假产品借直播的方式,给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害。

同时,在信息传播发达的时代,各类营销内容和直播带货的手段趋于同质化,直播带货的成功一般都是基于性价比高或全网最低价,这对于消费者来说会形成一定程度的审美疲劳。为了保证这一营销方式的可持续性,需要设计更加丰富的宣传方式。

并不是所有的品牌方都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头部主播合作,而腰部主播的专业度、带货能力、内容分发能力、对全网的影响力和曝光量相对比较有限,那么品牌方需要衡量开展直播带货营销的必要性和回报率。

第三,包括品牌方自己直播在内,都需要考虑网红主播的孵化、培养、留存和管理。新人主播,在零经验、无团队的情况下未必能带来流量,而主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旦提升,势必就会和平台、机构博弈,如何在模式层面与法律层面维系与主播的关系,是直播带货模式长远发展需要考虑的问题。

第二,头部主播为了提升销量与维护粉丝关系,往往会向品牌方要求产品的最低价,而持续的低价容易造成品牌价格体系的混乱,出现只有低价消费者才购买、如果价格变高消费者只观望的状态。直播带货作为品牌方销售的渠道之一,如何协同不同渠道之间的促销力度、定价方式是品牌方必须思考的问题。

第一,直播带货作为销售的一种方式,需要打通生产交换的过程,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减少流通环节和交易成本。但无论是明星还是头部网红,目前的身价、佣金费率都较高,会形成较高的交易成本,难以长期形成品效合一的优势,不利于商业模式的长久性。

在政策引导下,各大电商平台也陆续出台或调整管理规定,规范平台直播活动、销售行为及商品服务,这就要求品牌方、MCN机构与网红主播迅速调整经营策略,适应政策要求。

中国商业联合会近期也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标准将于7月发布执行。

2020年6月,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最高法、工信部、公安部、文旅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8部门表示,将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其中包括对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的探索实施。

2019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守诚信原则,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019年1月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履行纳税义务,直播电商同样被纳入适用范围,这对品牌方的行为产生必要的约束。

消费者的不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直播带货这种新型销售模式面临的挑战。品牌方、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与网红主播均会在不同程度上面临政策变化、商业模式不稳定、营销同质化、产品质量难以控制、供应链能力不足、售后服务满意度低等运营挑战。

在直播电商蓬勃发展的同时,平台也难免会暴露一些短板。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3月的调研数据显示,直播电商用户购物全流程的整体满意度低于80%,其中宣传、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满意度相对较低[3]。

对于品牌方来说,直播间是线上门店的方式之一。主播可以在直播间对商品进行多维度展示、介绍商品知识、传播品牌故事,以自身的真实使用体验来帮助消费者“种草”。与传统的广告营销相比,直播中增加了共情的互动。主播在介绍的过程中,讲出了很多消费者的使用问题,消除消费者的疑虑,无形中提升了消费转化效率。

在直播电商销售活动开展过程中,直播电商平台是链条的核心,它提供了带宽、技术支持、营销推广,吸引主播与商家入驻、内容分发,形成流量等重要功能。直播电商平台的公域流量又可以转化为主播或品牌的私域流量,而私域流量又可以沉淀在平台上,成为平台的公域流量。在这种促进作用下,除传统的电商平台外,短视频平台也纷纷加入直播带货的行列。

直播电商的核心是以内容连接用户,通过主播推荐、产品展示与消费场景,激发消费者的潜在购买需求。直播电商自2016年兴起,2017年开始出现分化,MCN机构、传统电商平台、内容社交平台、网红主播、品牌方纷纷入局,供应链上下游向专业化发展,开始出现为直播专门打造的专属活动、媒体宣传、物流渠道、售后等配套措施。近两年,直播带货正在朝着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的方向发展。

直播电商的兴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消费者发现直播间的货品价格便宜,因此吸引了众多流量。同时,相较于传统的电视购物,网红主播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强调与受众的交互,这种形式更加符合互联网时代用户的社交惯。此外,直播补充了线下消费场景不足的缺陷,比起普通的电商购物,直播间主播对于商品的描述使购物体验更加立体化。

购物是一种社交行为。品牌商利用这一特点,开发了一系列的手段工具,比如商品在线分享、3D试衣间、AR/VR购物等。直播带货,则是通过即时的交流互动产生亲切感,而当活动中多了明星的参与,直播带货就成为娱乐化的生活方式,更有利于增强吸引力和品牌传播。

整体市场来看,据统计,截至2020年3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2.65亿,占网购用户的37.2%[2]。由于直播模式带货效率更高,成为商家争相拥抱的模式。主流视频类平台也纷纷入局加码直播电商,直播电商火热发展的同时竞争也十分激烈。

直播可以让商家和网红(KOL)通过流媒体的形式对其粉丝和消费者进行营销推广,这一方式是当下中国零售市场上增长最快的销售模式之一。根据某头部电商平台的财报数据,2020财年,使用直播的日活跃商家数同比增长88%,直播带来的GMV同比增长超100%[1]。

今年的618,头部电商平台纷纷邀请娱乐明星走进直播间带货;MCN机构在短期内呈现爆发式增长势头;内容创作者看到当下的火热形势,转型直播带货;很多品牌也把直播当作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

阿里与雅虎长达十五年的合作,双方取得了共赢,而共赢最根本的保证,就是一系列风险投资合约治理机制的极致使用,这为其它高科技创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成功的融资标杆和实证典范。

最后,不能忘记也是最重要的前提背景是——阿里赶上了一个最好的互联网时代。所以我们说,时代造就了伟大企业,企业也推动了时代和行业的巨大发展;阿里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天时地利人和。命也运也!

3)马云与团队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持续获得风险投资的青睐,说服了一个又一个精明成功的投资机构和投资人,说明马云和创业团队的执行能力极强,也说明他所属领域市场需求强劲,商业模式不断被市场验证,不断获得新增客户,企业不断增值;马云和创业团队用无数个小成功赢得更大的成功和机会。

2)马云用极少的资本(50万的启动资金)开始了公司运营,后期运营几乎全部是在用公司的人力资本和业务资产与外部的风险资金进行置换,获得公司的持续增长和迅速增值,到2014年IPO时市值近5000亿美元,十五年时间,阿里公司通过资本的杠杆,实现增值八百万倍。风投前后投资数十亿美元,打造出一个阿里帝国,投资资本平均获得数百倍的回报。马云和创业团队到上市之日时,财富增长了几千倍。在这个赛局里,没有输家,是多赢的结局。阿里前后获得数十亿美元的风险资金,才打造出一个中国第一的电商平台,细思下来,国内还有第二家公司获得如此庞大的国际资本的青睐吗?

1)马云是一个极富个人魅力的人,其三寸不烂之舌给见过他的人留下深刻印象;马云目标明确且清晰,非常清楚自己要做什么?做成什么样子?马云还有一帮忠诚跟随他的十八罗汉和粉丝,这些足以证明马云是一个极富才华、领袖能力和坚强意志的人,而这些都是一个人成功所必须具备的成功必要条件,正是投资人要寻找的合适人选。

第三,创始人马云非常幸运地遇到深谙资本运作和风险投资的蔡崇信,后者为阿里的迅猛发展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没有蔡崇信的帮助和引荐,就没有后面一系列国际资本的注入、国际化治理、规范化运作的商业成功,获得软银和雅虎的长期持续加持等。要知道好运气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碰上的,上天太垂青马云了。当然前提条件是:

此外,2016年6月,软银也与阿里签订回购协议,到2017年时,软银从阿里手里套现24亿美元,持股比例从原来的36.67%降为29.17%。

在阿里IPO上市之时,雅虎减持股权4.9%,套现82.7亿美元,上市六个月后,又套现11.3亿美元,合计套现94亿美元。到2015年时,雅虎股权占比减少到15.27%。

2010年10月,雅虎对阿里的五年考察期满后,由于阿里业绩良好,创业团队争取到更多控制权,包括股东大会的投票权,雅虎放弃派遣第二名董事的权利,雅虎放弃一系列对阿里管理和经营决策的否决权和单方批准权等。

从2010年开始,由于雅虎CEO杨致远的离开,继任CEO开始展开与阿里的控制权之争。雅虎指责“马云背着大股东将支付宝饱入私囊“,后于2011年达成和解协议。

5)对马云和创业团队的激励、限制和锁定。五年内,为确保创业团队的权利和权益,在特定条件下,任何投资方的股权不能超过阿里的50%,确保公司不受非创业团队控制,避免受资本方(外行、门外汉、野蛮人)的牵制;马云只要拥有一股,就拥有一票董事提名权;五年内,确保马云担任阿里CEO不变,阿里团队的股权必须超过25%才有2名董事的席位权。

4)对雅虎业务进行战略性保护。第一、雅虎在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董事的数量等方面拥有单方否决权;第二、在特定债权和股权发行和阿里进入海外市场的这两个项目上,雅虎具有单方批准权;第三、没有雅虎的书面同意,阿里和软银不能将股份转让给雅虎的竞争者,雅虎每六个月更新一次竞争者名单。第四、在技术与知识产权方面,阿里除向雅虎支付一次性的许可费外,在阿里IPO上市前每年还要向雅虎支付不同比例的许可费。

3)对赌协议:给阿里五年的考察期或发展期。如果阿里在注资后的五年表现不佳,雅虎就会收回原来授予团队管理层5%的投票权,按照40%持股比例行使第一大股东的权利;对董事会席位,也做了限制约束,如果阿里五年后表现不佳,雅虎可行使提名第二名董事的权利,即董事会席位会调整为2:1:2;此外对软银的席位也做了约束,如果软银减持阿里的股权超过50%,软银将丧失董事会任命1名董事的权利,由雅虎提名代替。

2)董事会席位:约定雅虎、软银和阿里的董事会席位设置为1:1:2,与资本股权比例40%:29%:31%不相对应,确保阿里创业团队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投票权,在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上拥有否决权;对于重大决策,雅虎和软银需要雅虎、软银和阿里三方中的至少两方同意才能通过。

1)股东大会投票权:虽然雅虎拥有阿里40%的股权,但是在2010年10月前只有35%的投票权,另5%的股权投票权由创业团队的管理层代为行使;即使雅虎和软银联手,也不超过股份公司重大决策所需的三分之二,确保创业团队不丧失投票权、决策权。

在阿里成长与发展过程中,风投一直在积极参与,风投机构与创业团队通过严密的合约协议对风投管理机制进行了巧妙设计,并作了淋漓尽致的应用。

雅虎从2005年与阿里牵手,到2020年彻底分手,十五年的合作,雅虎以超额回报顺利退出阿里,完成一个漂亮且完整的风险投资周期。

从1999年到2014年的15年期间,阿里获得至少19家风险投资机构12轮次的注资,其中软银和雅虎,是阿里最重要的投资伙伴,对阿里的腾飞起到了助化剂的作用。

截至2019年11月,在阿里的股权结构中,日本软银是阿里最大的股东,持股25.9%, 其次为Altaba,持9.4%的股权, 马云为阿里第三大股东,持股6.2%,蔡崇信为第四大股东,持股2.2%。

2014年推出天猫国际,获得UCWeb控股权、高德控股权,并于纽交所上市,飞猪成为独立业务。上市之日,阿里的IPO价格为68美元/股,市场估值5000亿美元。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职业风险投资家或投资机构通过向投资者(如富裕的个人、养老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和企业等)募集资本,并将这些资金投入到增长潜力巨大的中小高科技企业,经过投资和监控企业,帮助企业快速成长和全面发展,并通过顺利退出获取高额回报的投资模式。风险投资是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的关键金融力量,对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日沸沸扬扬的舆论消息,将马云和阿里推到风口浪尖,大家都知道马云闯祸了,导致蚂蚁金融暂缓上市,也暂时粉碎了那些指望借着蚂蚁上市实现财富自由的互联网人的梦想。

我国目前尚无关于网上开店的法律法规,仅有商务部发布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在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各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而网上交易是买卖双方在互信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商业活动,一旦其中一方的信用出现问题,就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在现实生活中开一家店铺,一般都处在某个商圈,是一个由店主精心选择的特定区域,周围有一定的潜在顾客群,顾客群一般较为稳定,也很容易培养成忠实顾客,竞争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大。开网店就完全不同了。网店的竞争激烈程度远远超过实体店,网上开店,等于把全国经营同类商品的网上店铺放在同一个平台上让大家同台竞争,顾客可以轻松筛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谁的商品质量好、价格低、服务到位,谁就有优势,就能吸引消费者。这使得网店店主不得不绞尽脑汁挖掘自己商品的优势。

世界上不存在任何一种没有风险的生意,虽然网上开店具有众多优点,但作为一种需要投入精力与资金的经济行为,较高的回报同样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开网店并不是稳赚不赔的,创业者对此一定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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