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加盟费多少

1 去试试创业网

张楠则显得很有信心。他说,肉夹馍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地域性也特别强。“我们作为潼关肉夹馍的传承企业,还是能够把它延续下去,不存在失传。”

在一家窄小的肉夹馍店里,潼关人一只手端大碗吸溜着鸭片汤,另只手拿着肉夹馍啃。一潼关人对九派新闻说,做出来了品牌,起诉正常,不然保证不了味道正宗,“俺在咸阳吃的馍(潼关肉夹馍),那是啥馍呐?”另一当地人颇有担忧地说,“全国各地店铺再不敢用潼关这两个字,人们以后不知道肉夹馍发源于潼关,害怕会导致慢慢失传。”

潼关肉夹馍加盟费多少

九派新闻查询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所涉侵权责任纠纷案相继在山东、河南等地撤诉。网友纷纷声讨农村小伙坚持自己的创业,之前商户交的钱应该退款。但潼关当地居民的态度却有些分化。

“我们当时还是疏忽了,比如说是一些国家有关规定,事情不像之前我们考虑的那么简单。”但张楠仍对九派新闻表示,维权是非常必要的,只是方法会更严谨。

11月26日下午,九派新闻就前述事宜询问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监局工作人员皆回应,上级已经成立了调查组,一切情况不便透露。工作人员指引九派新闻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办公室,门口的“知识产权股”的牌子被摘下。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表示,“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该人士还建议,当会员入会后,进一步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同时协会每年召开会议,对会费的使用明细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形成一个健康的生态。

11月25日,潼关县市场监管系统的内部人士对媒体表示,地理商标应该发挥其最大优势,得到大众的合理利用。这位内部人士称,有了“潼关肉夹馍”的标准,才有一个具体的操作方向。标准公布后,可以让想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商户逐步达标、入会,收取合理的会费。

张楠说,在国家商标局公布通过之后,他们就开始了商标维权。但这些维权主要针对商标logo,而非“潼关”二字。但是,有些店铺虽然没在门头使用 Logo,只写了“潼关”,却在宣传上用了,比如说包装袋、菜单或者门玻璃上的贴纸。这样的商家,也依然会被起诉。

“协会在我们自己能力之内,生产出来潼关肉夹馍的饼坯、卤肉,可能真的满足不了全国的需求。”他坦言,“我们自己现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辨别标准。”

张楠认为,现在走这种工业化的复制模式,其实已经拉低了行业标准。因为潼关肉夹馍都是手工打馍,冷冻馍胚的酥脆程度与卤肉在标准化之后,显然达不到手工的口感。

在2015年11月24日,西安市质监局官网发布通知,公布了肉夹馍、牛羊肉泡馍等5种西安小吃的制作技术规程,包括术语和定义、资质和原料要求、制作过程和工艺等,并附有多张图片以示说明。其中,规定了肉夹馍的具体“直径”、厚度、擀面杖的形状、肉馅的肥瘦比等。

6月,老潼关小吃协会成功向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潼关肉夹馍》商标, 10月,名为“潼关十三花”的小吃店开张。文章道“这正是王华峰为打造潼关小吃品牌建立的一个形象店和旗舰店。”

同年4月,潼关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打造潼关小吃品牌相关问题。会议还通过并成立了潼关县小吃推广领导小组,同意成立老潼关小吃协会。

一份2016年发布在渭南市政府官网,来源自“渭南标杆”评审组委会办公室的文章写到,“2012年,王华峰收拾行囊准备赶赴西安,家里却来了一位客人——县就业服务局的屈育民局长。屈局长说:“王总,我与你商谈一件大事,是关于如何联合开展潼关小吃创业技能培训、打造潼关的创业品牌、增加群众收入的。你们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西安发展得很好,将潼关的小吃推了出去,给咱们潼关人长了脸,希望你能将你的开店经验带到潼关,带领家乡人致富奔小康。我们可以学福建沙县小吃的经验,让咱们潼关小吃也走上连锁式规模化经营的发展路子。”“屈局长恳切的言辞与王华峰埋藏在心底的想法不谋而合。”

王华锋早前接受采访时表示,“2012年春节,县上领导提出要把潼关肉夹馍做成产业,这也和我想的一样,要让家乡的小吃发展壮大,让更多的人通过这个产业致富。”他说,为此他又回到潼关,在潼关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小吃协会、注册了“潼关肉夹馍”商标。

公开资料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会长是王华锋。据此前媒体报道,1993年,16岁的王华锋在桐峪镇一肉夹馍店当学徒,学艺完成后在县里、西安市开肉夹馍店。多年后,王华锋到南方学,引进标准化流水线进行生产。2009年,他在西安创办公司,3年在西安发展到数十家店。

协会初创成员是最早在潼关做肉夹馍的几家商铺,还有县委、县政府、以及潼关餐饮协会。张楠说,他与会长在协会里的职位,就像董事长和总经理一样,“我主要负责产品这一块,质量的把关之类的,会长他是主要负责人。”

目前,协会共关联354条开庭公告信息、396件法律诉讼。开庭公告显示,绝大部分诉由为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家侵害商标权,而被告商家涉及全国多省商户。

买肉夹馍并拍摄招牌的人是谁?张楠表示,这种情况通常为,“协会的品控团队去了商家的店铺,认为这样的味道是不合格的,存在一些食品风险。”

一家在鄂尔多斯开店的被诉商户称,法院的传票把他吓了一跳。一同来的还有一张光碟,记录了原告的“取证过程”——今年五月份的一天,有人来他店里买了一份肉夹馍,并拍摄了他店铺的招牌。

九派新闻还走访询问潼关县民政局。其工作人员表示,协会注册社会机构是达标的,满足了30人以上的标准。当被问及该县社会组织会费标准是多少,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之前这个协会从来没收过会费,今年6月10日之后才开始的,而我们每年年检时间是在每年的3月到6月,收取会费的行为是发生在民政局年检之后”。

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介绍,协会作为一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机构,“其会员费的收取要通过民政部门审批,这个会员费用通常是较低的,民政部门不可能给其批准数万元的会员费。”

在河南民生频道的采访中,协会回应会费收取标准为2400元一年。而根据武汉一被诉商户向九派新闻提供的“入会”文件显示,会费收取标准为每年5000—7000元。

张楠的话印证了这一点,他告诉九派新闻,最近正在西安忙生意。为应对这次事件,若协会成员回不了潼关县城,也许会组织一场线上会议。

这是一栋六层小楼,一楼挂两块招牌,分别是“潼关肉夹馍”与“潼关十三花”;二楼是空置的用餐大厅;三楼的一间办公室则是协会办公室。

“被诉讼的这几百家商家,是协会认为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食品风险。”他说,维权关键点在于这些店铺使用了潼关肉夹馍的logo。另外,其品控团队会到各个店铺暗访,“认为这样的味道不合格的,才会去起诉。”

张楠仍认为,潼关肉夹馍正常维权非常有必要。其称,“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至今,会员大家付出了很多心血。“维权的目的,并不是说所谓的为了要收加盟费收会费,主要是优化市场,使潼关肉夹馍行业标准化。”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表示,“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日前,该协会将以“潼关肉夹馍”作宣传的肉夹馍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若商家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要缴纳近98000元加盟费与每年2400元的会费。潼关县委县政府则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并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羊城晚报报道,2013年,一群广东茶商被西湖区龙井茶叶协会告上法庭。一些茶商遇到了奇怪的客人,他们要求购买西湖龙井,店里没有,他们就买其他的茶叶,买完后还要求店主用西湖龙井盒包装茶叶,并开具西湖龙井发票。

去年,红星新闻报道了两个水果店主的遭遇。他们都遇到购买香梨的顾客,买完后就要一个包装盒,那包装盒上有“库尔勒香梨”几个字。接着,库尔勒香梨协会就把店主给告了。

这两个茶行也自感冤枉,说是一些顾客在购买其他品牌的龙井茶后,希望用西湖龙井的包装盒包装,提升档次,茶行这才免费帮顾客换上了“西湖龙井”的包装。尽管双方和解,但茶行还是要赔偿协会1.3万元。

两个茶行被杭州市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告上法庭。协会认为,茶行未经许可,在销售的龙井茶茶叶包装上显著使用了“西湖龙井”字样,侵犯了协会的商标权。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就是证明产品的独特的生产地以及品质的,若非当地生产,但却冒充当地产品,就有侵权嫌疑,法院一般会支持协会的维权主张。

最近有媒体报道说,河南上百家商户因售卖香梨含有库尔勒字样被起诉,四川多家水果店因为使用库尔勒香梨字样的包装盒也被起诉。不过,这些商家并没有说明,他们卖的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库尔勒香梨。

一份判决书中(2021苏1084民初4230号)显示,江苏的一家水果店,在包装箱上使用的“库尔勒香梨”等字样标识,跟协会的商标标识相差无几,属于侵权行为,并赔偿了协会1万多块。而这涉案的5箱水果,水果店经营者说他一共才卖了100多块,还是从批发市场购买的。

面对争议,库尔勒香梨协会最近发表声明说,维权是因为有商户以“库尔勒香梨”名义,将非库尔勒产地的品种进行假冒销售,欺骗消费者。协会不存在高额加盟费,也不强制商户入会,正常维权不存在起诉敛财的情况。

天眼查的数据显示,库尔勒香梨协会迄今一共有569件诉讼,几乎都是作为原告。该协会在1996年注册了库尔勒香梨商标,这是中国第一个注册保护的地理标志商标,图案为一只开屏孔雀,孔雀下方为“库尔勒香梨”文字字样。

逍遥镇胡辣汤的维权纠纷中,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获得的逍遥镇商标就是一个普通商标。普通商标通常是由企业注册,协会即便注册了,也无权去收取所谓的会费。

像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协会在申请商标时明确界定了特定区域范围。而沙县小吃在申请商标时,并未限定特定区域,它不依赖地理因素,而是依靠服务以及餐饮的标准。

可能也有人好奇,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注册的沙县小吃也是集体商标,但其门店却全国开花,甚至非沙县人都能加盟,并没有受到地理区域的限制。

更吊诡的是,这个协会甚至违反了协会自己出台的《“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则中明确规定了潼关特定区域的6个乡镇才能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商标,潼关区域以外的商家则不能使用。

潼关肉夹馍协会虽然年轻,但另辟蹊径:通过官司,以会费方式要求他人成为会员,垄断肉夹馍的话语权;更恶劣的是,它将商标授权给协会法人代表王华锋的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后,这家公司便可将集体商标变为私有独占,以收取加盟费的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2010年,杭州市烹饪协会获得了“扬州炒饭”这一集体商标,当时的协会会长就对媒体表示,该商标不具有排他性和垄断性,其他商家可以继续售卖扬州炒饭。

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资本才5万元,能力存疑,在互联网上也未检索到该协会对潼关县肉夹馍行业的产品标准、产品品质开展过行动的消息,除了注册商标以及大范围起诉外,并没有对行业起到促进作用。表面看诉讼有依据,但其做法已经违背集体商标设立的初心,有滥用诉讼权的嫌疑。

立法者设立以地理标志为特色的集体商标,是为了保护地方特色品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不同于那种强调私人产权的商标,集体商标,恰如名字中“集体”二字,拥有公共属性,注重公共利益。

这道歉信写得有水平,通篇就是放低姿态“我错了”,但也不说自己错哪里了。谁是错误的发起方呢?协会的法人王华锋要不要调查一下呢?

当媒体爆出肉夹馍维权事件后,黑客黑掉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官网,满屏滚动着绿字:“无良协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商标做出回应后,潼关肉夹馍协会写了封道歉信。

如果被告们想要继续售卖潼关肉夹馍,由王华锋控制的、并拿到潼关肉夹馍商标的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出了条件:加盟。加盟费分为三档,旗舰店9.98万、标准店5.98万、创业店3.98万,还包括其他一些杂项费用。

成为被告的店家们发现,律师给出的调解费最开始是五万,然后是一万八,最后又降到五千,表面是维权,其目的更像是敛财。即便是调解,也有个前提,被起诉方要办理入会手续以及缴纳一年2400元的会费。

这个毫无知名度的协会,近半年打了350多场“维权”官司,18个省份很多卖潼关肉夹馍的小店成了被告。协会委托的律师通常是去店里买个肉夹馍,拍照取证,接着就是律师函。

这个小吃协会,后更名为潼关肉夹馍协会。它注册资本仅为5万元,拥有潼关肉夹馍的商标,王华锋是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后来,协会就将潼关肉夹馍商标的使用权、运营权、管理权转给了王华锋控制的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他掌管着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专门搞肉夹馍加盟。公司年产值3000多万元,500家店遍布全国20多个省份。在他的奔走以及各方支持下,潼关肉夹馍成了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

1993年,高中毕业的潼关人王华锋到当地肉夹馍店当学徒。一年之后,他掌握技术,开了间小店创业。这20多年下来,肉夹馍产业越做越大,他成了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在致歉信中,该协会称,“一、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二、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我们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记者看到,潼关肉夹馍协会在致歉信中表示:“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朋友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蓝天彬律师认为,潼关肉夹馍是民众创造的美食,是集体的智慧成果,在全国各地开枝散叶,大规模提起上百起侵权诉讼,有滥诉的嫌疑,是很不妥当的,甚至会适得其反,影响潼关肉夹馍的发展。潼关肉夹馍协会和当地政府部门都要加以反思,做到潼关肉夹馍规范发展与肉夹馍经营者切身利益以及民众情感认知的统一。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潼关是一个县城,“潼关肉夹馍”属于集体商标,也就是说“潼关肉夹馍”商标是合法有效的。肉夹馍经营者如果在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成功之前就已经使用,并且也能够举证,那么可以继续在原有范围使用。肉夹馍经营者如果来自潼关,只是标注来源地,也与潼关肉夹馍商标有所区分,也应该允许使用。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从法律上,“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回应此事:“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事作出回应:“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农村10分钟创业项目介绍,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记者查询发现,从2021年7月29日开始,潼关肉夹馍协会作为原告将内蒙古、山东、河南等地的小吃店商户告上法庭,案由均是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结果有的败诉有的胜诉。

天眼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自2016年6月6日登记注册,组织类型为社会团体。2019年10月31日,该协会登记了一项名叫“潼关肉夹馍+图形”的美术作品著作权,2018年起,不断申请注册“老潼关”“潼关肉夹馍”等不同格式的商标信息。

“他们取证就是买了我们店一个肉夹馍,拍下包装袋、菜单作为证据。”韩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一个月,他发现在其它地区还有不少商户遇到同样的情况。仅在河南洛阳,就有几十家小吃店商户投诉,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侵害商标权,“好友把我拉进一个商户维权群,有700多人。”

韩先生表示,面对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起诉,他愿意换掉店里所有与“潼关”两字有关的物品,只是不能接受高昂的侵权费。而在山东威海,开了一家名叫“老潼关小吃店”的马小姐在接到起诉后,也选择更换掉店名里的“潼关”两字,“生意差了很多,连老顾客都以为店铺换人了。”

在和对方律师的沟通中,韩先生被告知如果还想继续使用“潼关”商标,需要缴纳99800的加盟费,或者加入潼关肉夹馍协会,一年上交2400元会费。对于这一点,韩先生无法接受,“我们店别说净利润,一年到头赚的钱可能都不够加盟费。”

“一开始他们要求赔偿10万元,后来经过协商,价格调低到5万块。”韩先生说,目前该案还在继续审理中,“我不明白,潼关肉夹馍只是我们国家一道比较有名的传统小吃,我学门手艺做小本生意怎么就构成侵权行为?”

“我家店名中都没带‘潼关’两字。”韩先生说,他是在10月1日收到的法院传票,“在这之前,根本没有人过来打招呼,一审开庭时,我只见到了他们的代理律师。”根据潼关肉夹馍协会提交的证据,韩先生小吃店的菜单、包装袋等位置因带有“潼关”两字,而又对外出售肉夹馍,涉嫌侵权。

11月25日,来自南通如皋市的韩先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今年10月21日农村创业养殖手机拍摄,他所开设四年的小吃店也被潼关肉夹馍协会以“侵害商标权”的名义告上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

专题: 互联网创业者   互联网创业文献   加盟昌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