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创业项目股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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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激励股权分配是,除3位合伙人外,剩余9人各1万股,也就是17万股中还剩余8万股,这8万股作为公司层面的预留股权池,用于激励未来的新员工。

2、目前的股权分配是A:B:C=80%:10%:10%,设定企业股数为100万股,计划拿出17万股的干股(分红股)用于股权激励。

互联网公司,规模不大,算上三位公司合伙人,一共12人。公司合伙人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考量,计划在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具体方案如下:

互联网创业项目股权分配

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小生意网名收款二维码,资本本来就是投资公司的未来。5千万、1个亿的估值是认为未来公司值这么多钱,但这个估值是可变的,并不代表你离职的时候就是这个价格;

假如公司干到第三第四年的时候资产已经有一个亿了,这时候要是按照人家原来购买价格的溢价,那么人家干的这几年都白干了。所以对于此类重资产企业,可以参照净资产来定。

第四种是干满一年兑现四分之一,剩下的在三年之内每个月兑现48分之一。这种以干满一年为兑现前提,后面每到一个月兑现一点,算得比较清。

第二种是任职满2年兑现50%,三年兑现75%,四年100%。这是为了预防短期投机行为,小米的员工股权激励就是按照这种模式的;

无论融资与否,上市与否,都需要套用限制性股权。比如说,创始合伙人早期只掏了三五万块,拿了20%的股份,干了不到半年,公司做到五千万或者一个亿,谁都不希望看到他仅靠一点贡献就拿走一大笔钱。所以我们建议大家拿限制性股权

限制性股权简单来讲,第一它是股权,可以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第二它有权利限制,这种权利限制可以四年去兑现;而且中间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一个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这就叫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的限制就在于,分期兑现,公司可以回购。

设置激励机制基本已经是大部分创业公司的共识,但是事实上,大部分的激励机制的效果都不好。原因在于,公司最后有两条路,要么上市,要么被收购,但是这对大部分的创业公司来说概率都比较低。如果不设置合理的退出机制,将无法适应创业公司频繁发生人员更迭的情况。

AB股计划通常是把外部投资人设置为一股有一个投票权,而运营团队一股有10个投票权。例如刘强东一股有20个投票权,所以他总够有将近90%的投票权。

因为有限合伙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即使只持有万分之一的股份,这个持股平台里面的股份也都是他的,他可以代理有限合伙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人主要是分钱的权利,基本是没话语权。

最典型的是京东。京东上市之前烧了很多钱,刘强东的股份很少。所以,京东对后来的投资人都有前提条件,就是把投票权委托写好——刘强东在上市前只有20%的股份,但是有50%的投票权。

纵观国内外上市且发展良好的互联网公司,创始人占股20%左右是较常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大家就会考虑,公司的控制权会不会出问题?

如果早期股权分配不合理,这时候就可以调整一部分到代持的老股里面去。如果后面有新人参与进来(不管是高管、合伙人还是员工),也能通过预留股权去处理。

主要原因是能充当调整机制。比如,很多创始人刚开始创业的时候,找合伙人其实没多少选择余地,觉得凑合就一起干了。但是过了段时间,发现这人能力不行,此时,预留的部分就能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预留投资人股份存在很大的问题。假设创始人预留20%股权给后面的投资人,投资人从他手里买股份,这就叫“买老股”。从法律关系上来讲,这是投资人跟创业者个人股份之间的关系,不是跟公司之间的关系。这个钱进不了公司账户,而成为创始人个人变现,不是公司融资。而且,一旦创始人卖老股,投资人出很高的溢价进来,创始人马上就面临很大的一笔税。

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占51%的股权,激励股权占15%。这种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伙人团队能力互补,每个人能力都很强,老大只是有战略相对优势的情况,所以基本合伙人的股权就相对平均一些。

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51%的股权,合伙人加在一起占34%的股权,员工预留15%的股权。这种模型下,除了少数事情(如增资、解散、更新章程等)需要集体决策,其他绝大部分事情还是老板一个人就能拍板。

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在股东内部,绝对控股型虽说形式民主,但最后还是老板拍板,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

创始人应当具备极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并集中指挥,使整个团队的执行保持高效;不建议树立多个多核心的创始人结构,届时,团队的股权分配和协调配合将会变得十分低效。

如题主描述,假设初创公司三个合伙人,一个负责内容,一个负责技术,一个负责销售,大家的资历又差不多(这也是大多数创业公司的标准组合),这个时候应该如何分配股权?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大致可以一窥绝大部分创业团队股权分配的特点:合伙人出了钱就不管了,不想未来会不会继续参与这个项目;股权只有进入机制,没有调整机制,也没有退出机制。

然后,老大老三傻了,他们确实没理由把老二的股权收回来!但是,万一到时候公司值钱了,老二跑回来讲这个公司30%是自己的,捞白食,怎么办?

我们认为,如果一个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完全流于纸面制度,缺乏企业文化的宣导,创业公司就仅仅是一个由创业团队、投资人以及被股权激励的人才组成的利益共同体,无法真正意义上达成心灵契约,更无法成为事业共同体乃至命运共同体。

还有一种常见的陷阱就是大家在创业早期将股权三下五除二就分配完了的情况,我们认为这样的分配非常值得商榷。一方面这样的一次性分配缺乏对既得股权者的约束,会导致后续激励不足、滋养懒惰情;二来,因为过于早期,团队的贡献和价值并没有科学的方法去衡量,所以股权分配的合理性无法论证,在后续发展过程中,随着工作的推进,这样随意的分配会成为较大的隐患;另一方面,一开始就吃干榨尽会导致后期没有充足的预留股权对未来需要引进的人才进行吸引与激励,公司在人才之争中天然处于劣势地位,长此以往公司会因为后继无人或者扩张乏力在竞争中逐步被淘汰。

比如华为,这么一家伟大的公司,也因为股权过于分散的问题无法真正融资;再比如万科,始终面对着“门口野蛮人”的觊觎而不得不如履薄冰,因此我们建议核心创始人在企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需要持有一定比例的企业股权。

一家伟大的企业往往都有一个牵头人,在企业早期的大多数时间里,个人的决策以及行为风格对企业的影响都会非常重要,然而在初期的创业团队股权分配以及后续股权稀释中,创始人的股权会逐渐稀释到一个过低的水平。如果没有一些控制权保护措施,就需要有大量的时间精力被使用到去防止股权争夺战之中,在选择接班人、合作对象和团队的时候,也会显得过分复杂和谨慎,对企业的融资等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然而,平均分配股权所带来的问题和隐患极多,未来股权空间的预留和来源、投资者进入后的公司控制、未来贡献不同导致的心理不平衡,都会成为公司四分五裂的导火索,我们所熟知的真功夫股权之争,以及西少爷三少分家,都是因为平均分配股权所引发的矛盾而最终影响了公司的发展。

由于中国人讲究平分天下,加上大家对这个平分的感觉非常好,刚毕业的大学室友或是企业里30岁不到的年轻同事,往往一起出来创立一家公司,公司的股权选择平分,给大家的感觉最好。

以行业和企业自身特点为基础,兼顾事业战略和股权规划,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打造一套逐步释放、见利见效、责权对等、能进能退的股权分配规则,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股权纠纷。

在既有事业战略的基础上,对公司股权安排进行系统规划,如根据战略,公司将在发展到什么阶段时进行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股权融资、预期稀释多少股权比例进行多少额度的融资、这笔融资用于何处、引入的投资者需要具有什么资源?公司在每个发展阶段中需要对哪一类员工进行股权激励、预计激励多少人、拿出多少额度的股权来进行激励、还需要预留多少股权作为股权池?在所有发展阶段创业团队需要保持公司多少股权比例作为合适的控制?

初创公司股权的价值依托于公司价值的实现,因此在创业之初团队就需要对公司未来的事业战略进行充分的思考和规划,给初创团队和后来人信心,并且为未来的经营工作、资本动作确定清晰的方向。

围绕“人才”和“资本”两个核心,了解了各条原则之后,初创公司股权分配就可以进入实操阶段,实际操作中的四个步骤形成了贯通的逻辑,缺一不可。

因此作为创业企业,要始终留出一部分股权池,来吸引区域人才、行业人才的加盟,这种长效的、形成机制的激励,也能够保证新老团队的磨合不出现问题。如若不然,最早进入公司的一批人把自己看成元老,担心新人替代自己的地位;新人们认为自己的能力更强,看着元老理所应当享受股份,双方产生强烈的排斥情绪,那么创业企业的冲刺马拉松赛永远都不可能跑到终点。

创业如同漫长的马拉松,没有十年八年很难有结果,同时创业又像是一场接力赛,需要新鲜的血液产生一波又一波的动力,需要区域、行业的人才为公司不断创造新的价值,所以可以说创业就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一场接力的马拉松。最早期的一批创业团队,开了一个局,是公司的“1”,没有这个“1”,后来者做出多少“0”都没有意义,但是公司能够做多大,需要后来人接过接力棒,保证公司不会在冲刺马拉松之中累吐血甚至直接被淘汰。

实际的问题往往出现在投资人或许并不想这么做,虽说作为父母角色的创始团队一定是最疼自己的“孩子”,但犯糊涂的爹妈也有的是。一旦创始人大权独揽,犯个大错就可能让投资人血本无归。因此在实际中控制权的问题是否能够实现,唯一的决定因素是创始人和投资人谁具有更高的谈判位势,更多的时候双方会达成一个微妙的“平衡”。

当然,因为我国公司法要求同股同权,双层股权架构的设计从法律角度无法实现,但是也有着各种方法能够让创始团队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比如我国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投票权进行特别约定(有限责任公司),允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自己的投票权授予其他股东代为行使(股份有限公司),允许部分人执行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企业)。因此,虽然麻烦,但也能做到让创始人以少数股权控制公司。

反观Facebook公司在农村创业做什么项目最好,双层股权架构设计 注以及马克•扎克伯格与前期投资者签订的表决权代理协议让创业团队一直牢牢把握着公司的发展方向,Facebook也得以稳定发展、扩张、继而成为市值仅次于Google的互联网企业帝国。

同时,多轮次投资者的进入带来的股权稀释,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旁落的风险,尤其是创业团队内部出现不同声音时,投资人往往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芬•乔布斯、Paypal创始人埃隆•马斯克都曾有黯然离开自己创始公司的经历也说明了掌握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性。

创业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在创业过程中,每个合伙人都应当不断为创业公司提供资源与能力,为创业公司的成长保驾护航,因此权利和利益的分配也需要导向能够长期为创业公司贡献的合伙人,可以适当采取按年度、项目进度或者融资进度等方法逐步分配合伙人股权,从而规避短期现象的发生,保障公司经营理念统一,稳定发展。

和君集团股权激励研究中心认为,公司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虽然没有一定之规,但是原则是“建立在以公司价值为导向的基础上,量化合伙人的贡献”,目的是明晰每个合伙人长期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在合伙人一起创业的过程中,大家往往扮演着截然不同但对公司都很重要的角色,资金、场地、技术、公共、市场、销售渠道,每种贡献因为性质不同似乎很难等价对比。所以创始人之间如何分配股权,往往成为一个难题,甚至不得不拍脑袋来决定股权。这经常会为创业公司埋下“暗雷”,在最艰难的时候不定时爆发。

通常,一家企业从创业之初,需要经历一个完整的生命过程,这个生命过程从有一个想法或者技术开始,聚集起一个团队,到形成产品、完善产品、验证商业模式、快速自我复制,再到跨区域或者跨产业链条扩张,直至最终的成熟乃至上市,其中的每个阶段都需要不断投入的资金做为企业发展的基础和推动力。而如今,日益激烈的竞争格局、快速变化的商业生态、不复存在的行业壁垒与区域壁垒,初创企业很难再有慢慢成长的时间与空间,快速发展、积累用户、烧钱大战、战略亏损成为了更多初创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因此“融资”也成了所有初创企业在发展之初不得不面对的战略话题。

在智力劳动领域,这种趋势已经清晰创业项目在哪投简历,比如互联网创业、IT行业、投行投资资管领域、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不按事业合伙人的理念、不搞平台化和生态化组织,几乎做不成大公司,历史上做大了的公司也已经很难再hold住。连万科、家纺、海尔等传统行业公司,也意识到不搞事业合伙人体制已经很难再往前走了。因此我们认为,所谓“时代”,可能根本不是时间概念,而是代际概念,是人群概念。只有人的代际更替,才能催生商业的新陈代谢、更新换代。新生代企业来自于新生代的人。不能抓住新生代的人,老企业就无法实现转型和新生。

这是个打劫的时代,互联网技术为打劫提供了技术上的实现手段,各行各业尤其是传统行业都面临着不断揭竿而起的打劫者、颠覆者。商业乱世之中,一切都在快速变化,原有的规则、结构、市场都在受到快速冲击,相对稳定的战略和组织,根本无法及时做出反应,只有人,才可能根据前线的炮声和战火,即时判断、快速反应。因此在此商业乱世之中无论进攻还是防卫,人才再次成为了首要的依靠和指望。大争之世,一切的竞争都化为人才之争。

进行合理的股权分配是避免企业迅速失败、为企业获得持续成功保驾护航的重要基础,为此,通过对实操案例的总结, 归纳出初创企业在进行股权分配中需要注意的“2 个核心、3 条原则、4 步落地、 5 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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