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农村创业人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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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期间,老初对周边的旅游景点和旅游资源做了一下考察,小旅馆也略微装修了一下,现在更加温馨舒适了。老初说:“虽然疫情给经营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但相信政府对我们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严冬终将远去。”

老初说:“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全额贴息3年,社保费减免2.7万;2021年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5千;今年又可以缓缴社保——各项惠企政策和人社部门高效贴心的服务,让小企业在疫情中能够渡过难关、慢慢复苏。”

第二天,老初就带着申报材料,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帮助下,走“绿色通道”,一次就办好了所有手续。当月,银行卡上就收到了人社局打来的第一笔款项。

老初从龙口人社局网站得知国家出台疫情期间的惠企惠民政策,就走进了人社局便民服务大厅,结果收获颇丰——无息贷款、社保减免、创业补贴,都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龙口农村创业人员补贴

位于龙口的海之韵宾馆2019年下半年正式开张营业,毗邻南山、东海、蓬莱阁,地理位置优越,是老初的心血所系。开业之初农村32岁创业小伙小说,小旅馆生意兴隆,“一房难求”,正当老初对小旅馆的未来满怀憧憬之际,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宾馆的营收额“断崖式”下降,“本来许多客人在网上已经下了订单,结果碰到疫情,只能给人家退款了。”老初现在说到这些,还是一脸惋惜。宾馆没有了收入,可还得维持。水电、租金、维修、员工工资和保险,一个月下来就得几万块钱,对于一个小微企业来说负担不轻,小旅馆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为了早日战胜疫情、共度难关,老初积极响应号召,小旅馆按下了“暂停键”。

山东省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刚一落地,海之韵宾馆的负责人老初,就走进了龙口市人社局的便民服务大厅,咨询缓缴的相关问题。工作人员热情地告诉他:“缓缴企业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的基础上,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您也可以申请缓缴。”听到这些,老初的脸上露出了掩饰不住的笑容。

(4)对 2020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期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5)毕业 5 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仍按《烟台市加快吸引聚集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中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条件和标准执行。正常经营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3)创办个体工商户:对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2013 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 1.2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年1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 3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1)对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月31日期间以及 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制)农村电商创业做什么生意好,给予 2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烟政字〔2021〕64 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 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人社规〔2020〕1 号)。

(5)毕业 5 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仍按《烟台市加快吸引聚集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中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条件和标准执行。正常经营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4)对 2020 年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创办个体工商户:对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0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 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加盟餐饮店10大品牌,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 3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2013 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 1.2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1)对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期间以及 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制),给予 2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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