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创新创业项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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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紧盯返乡农民工。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补贴。同时,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期间,新吸纳上述群体就业超过10人的企业,除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外,每超过1人,再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我省加快促进农民工和新市民创业就业,对市县落实省政府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措施所需新增支出,省财政给予30%补助;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加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今年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六类群体原由个人承担的利息予以全额贴息,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为了缓解贷款大学生还贷压力,我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政策,贷款大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所需资金地方财政承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江西农村创新创业项目补贴

受疫情影响你们在家做什么小生意呢,今年就业形势严峻,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面临巨大压力。面对高校毕业季,我省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业务稳定经营满6个月、且未在其他渠道就业的,由当地财政一次性发放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各地发放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按30%比例予以奖补。

稳就业就是稳民生、稳增长。我省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为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肩负起社会责任,我省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并大幅度提高返还比例。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30%提高到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已通过“免申即享”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约5.2亿元,惠及5.2万户企业和144.5万职工,受益率排名全国第二。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记者李冬明)农民工返乡创业每人一次性补贴5000元,大学生就业创业可获5000元至1万元不等一次性补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每人1000元补贴……记者6月8日获悉,我省把就业优先摆在突出位置,为市场主体减负,拿出“真金白银”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助更多人创业就业,以稳就业促创业支撑经济稳定发展。

(二十四)强化工作责任。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稳住经济大盘作为经济工作首要任务,落实各项措施,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政策措施。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密切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省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消费要素保障。鼓励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工业、旅游、快递物流及公共等项目用地。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应模式,允许有条件的社区利用周边空闲土地或划定的特定空间有序发展旧货市场。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发展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优化国有物业资源出租管理,适当延长租赁期限,更好满足超市、便利店等消费场所用地用房需求。(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举报投诉体系,畅通12315等维权渠道,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维护商贸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针对老年、青少年儿童、女性等重点消费者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九)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信用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强化反垄断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制假售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直播带货、外卖餐饮等新型商业形态加强监管,完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的督查机制。全面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全流程协同监管,压实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严格价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市场规则,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大力推动产品质量分级,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推进物流、平台经济、餐饮、养老等消费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开展消费领域行业标准化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落实“单人”保、低保延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健全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大力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清单,丰富类救助供给。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建立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支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快递站进社区,推动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形成以县城物流配送中心为重点、乡镇物流中转站为支撑、村级网点为着力点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充分利用中央资金,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设施条件,推广冷链物流标准化,推动实现全程“不倒托”“不倒箱”。培育一批专业化生鲜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支持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商贸流通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畅通高效、贯通城乡、安全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联社、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开展县乡消费提升行动。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升级改造一批县城综合商贸中心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提升一批乡村传统商业网点,持续推进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扎实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提升城乡双向流通效率和水平,努力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城市消费场景提升行动。推进商业街区改造提升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满足消费需求、带动区域发展、展示城市形象的高品质商业街区,到2024年培育认定8条省级示范商业街区。加快推动绿色商场建设,到2024年国家级“绿色商场”数量突破20家。推出一批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丰富“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演”“夜健”等消费供给。积极发展社区商业,丰富便民消费业态,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开展发放各类电子消费券等形式多样的消费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开展品牌消费提质行动。深入实施“赣出精品”工程,评选和推广应用一批“技术先进、质量优良、品牌知名、效益突出、特色鲜明”的“赣出精品”产品。积极组织老字号企业参与省内外重大展会活动,着力提升我省老字号企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着力打造品牌消费,持续开展江西消费品牌评选活动,评选推广市场认可度高、产业(企业)规模和发展态势好的消费品牌,大力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打造以品牌认证为核心的“赣鄱正品”品牌集群,推动江西绿色有机及富硒农产品提质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快发展体育消费。加快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鼓励相关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手段,实现传统体育装备向智能化体育产品升级。鼓励发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打造居家式健身产业,提振体育消费市场。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露营等活动,联动契合活动主题的品牌生产商、经销商配套开展促销活动。(省科技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消费。实施“养老+行业”行动,创新和丰富养老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壮大发展银发经济,广泛开发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特殊性需求的老年生活用品。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产品开发,发展适合老年人消费的产品和,优化养老供给,提升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加大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力度,推动增加普惠养老供给。加快构建普惠托育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托育供给,确保年度每千人口托位数目标任务落实。支持依法登记托育类社会组织,促进婴幼儿照护事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拓展文化旅游消费。开展江西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活动,落实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客货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暂行办法,按规定对“引客入赣”的航空运输企业或包机(包舱)人予以奖励,鼓励各地对“引客入赣”“江西人游江西”进行奖补,省级统筹现有资金对“引客入赣”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进行奖励。鼓励开发跨区域的文化和旅游年票、联票等。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加大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和线上职业培训支持力度,加强对全省导游员、讲解员、旅店人员、民宿经营者等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开设针对性、专业性强的课程。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通过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平台完成“线上+线下”培训课程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振大宗消费。持续开展好大宗商品消费促进活动,抢抓国家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回收行动等政策机遇,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落实全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供应和价格监测制度,及时掌握物资的储备、生产、供应、价格等情况,做好预测预警。开展米、面、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日常监测,对疫情突发地区,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协调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各地大型超市、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适当超量备货,拓展线上线下供应渠道。继续做好粮食、油、猪肉以及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引导生产企业和大型商超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商业库存,确保物资“储得足、供得上”。(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对吸纳重点就业群体企业的支持。鼓励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引导农民工返乡就近就业,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期间,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超过10人的企业,除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外,每超过1人,再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社会保险费缓缴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和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行业企业,以及今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国家规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已出台的国有房屋减免房租政策要落实到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于转租、分租房屋的情况,严禁层层克扣,减租政策必须全部传导至实际承租人。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减免房租。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大对餐饮消费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零售、餐饮等行业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鼓励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餐饮促消费活动,进一步促进餐饮消费市场复苏回暖。支持企业参加中国米粉节和赣菜美食文化节,对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制定赣菜系列标准,持续完善赣菜标准体系。(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有涉及,不再单独列出)

为进一步释放全省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10月31日,记者从南昌市12345政务便民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南昌市市长专线(15170090001)已经取消诉求受理记录功能,该的民生诉求已转入南昌市12345政务便民受理。该将于2023年1月1日取消。

为准确掌握南昌市一年来人口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人口素质提升和人口有序流动,进一步落实强省会战略汨罗有什么好做的小生意,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持。

深化全省三级府院联动机制,开展积案清理、“执转破”攻坚行动,出台企业破产预重整、快速审理指引等规范,加强管理人队伍、机构及业务建设,破产审判推进力度显著加大。新收破产案件749件,同比增长374% ;结案515件,同比增长587%;审理平均用时115.55天,同比减少近150天。共清理债权债务逾249亿元,盘活土地7938亩,房产200万余平方米,大量市场要素有效释放。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九重表示,全省三级法院成立了保障双“一号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四个工作专班,出台“1+1+1+4”实施方案,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动态跟踪、定期调度,形成推进“一盘棋”。将保障“一号改革工程”纳入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运用通报、督查、点评等方式,促进争一流、勇争先。

在11月1日江西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新闻发布会上,媒体很关心法律工作。省法院在保障“一号改革工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左阳天报道:在11月1日江西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九重表示,江西省严格延长审限审批流程,加强对“四类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的监管,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62万余件,已结60万件,结案率92.33%,位居全国第1位。

同时,审批系统进一步与政务网、投资在线平台、赣服通平台、住建云平台的互联互通,工程审批系统办件信息已全面共享至省“一窗式”综合平台。“一张蓝图”省级系统、11个设区市(赣江新区)的市级系统已全部上线运行并实现互联互通,实现“联合测绘”方面省、市、县一体信息化管理。

改革举措不断深化。《全省2022年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和改革举措。进一步梳理优化工程审批事项,待进一步完善后将印发实施,全流程审批事项清单将由79项精简为48项。印发《关于加快有效投资重要项目施工许可办理的通知》,重大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今年以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各地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加快改革创新,“办理建筑许可”和“获得用水用气”指标显著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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