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可以创业吗农村

2 去试试创业网

青浦监狱里有一个爱生现代农业创业园,是目前上海市监狱系统内首座也是唯一一座以培训服刑人员农业技能为矫治手段的狱内农业基地。向华现在有个新目标——创办一个“爱生绿色蔬菜合作社”,进一步扩大绿色蔬菜种植规模,同时为暂时还没有就业方向的、生活上有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帮助。

去年刑满释放后,他就马不停蹄地与父亲商量创办“绿色蔬菜基地”。在父亲和亲戚的帮助下,他在南通承包了60余亩土地,凭借专业知识和踏实努力的态度,他种植的蔬菜很快得到市场认可,“主要供应浙江和上海两个大市场,每天能盈利几千元。”

在余刑两年多的时间里,他系统地学了《有机蔬菜大棚种植技术》《果树栽培与嫁接技术》《大棚菌菇养殖》《如何防治病虫害》等11类课程。宿舍里的同犯参加培训回到监舍后,他都要请对方给自己复述,并仔细询问。慢慢地,向华更加确定了刑释回归后从事绿色农业生产的目标。

刑满释放后可以创业吗农村

向华只符合第一个条件,后面两个条件不具备,监狱没有批准他参加。但他没放弃,在请示警官同意后,从监狱图书馆借来一摞有关现代农业基础知识的书籍,利用业余时间自学。

2017年底,青浦监狱拓展“产学业”一体化矫正项目,其中的“现代农业创业园”矫正项目吸引了向华的兴趣,他申请参与学培训。由于是矫正项目,监狱设定的条件是:一是有志在刑满释放后从事农业自主创业;二是刑期较长的服刑人员;三是经监狱评估有心理问题需要进行疏导的服刑人员。

除了写家信和周记,他慢慢也会写一些像模像样的感悟类文章。父亲来监狱见他时,还疑惑地问:“信是他自己写的?是不是让人代写的?”得到刘警官肯定的回答后,他才会意地笑了,并叮嘱儿子:“要听警官的话,好好学,把过去浪费的时间补回来。”

有一次,他硬着头皮请其他服刑人员代笔,但很快被主管的刘警官发现了。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后,刘警官建议他参加监狱文化学校的学,于是他用一年复读完小学课程,用两年学完了初中课程,还两次被评为“优秀学员”。

2013年,经过新收集训后,向华被移押到上海市青浦监狱服刑。他所在的一监区,要求每名服刑人员每个月给家中写一封汇报信,除此之外,还要每周交一篇周记。但向华小时候就没好好读书,每次写信和写周记都感到无从落笔。

“听到法官宣读判决我10年有期徒刑时,我感觉天昏地暗,此时才幡然醒悟。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分崩离析,我痛恨自己所做的一切。”向华入狱后,妻子带儿子回了娘家,父母无脸再在村里生活下去,离开家乡到南通投靠乡亲,种菜为生。

虽然有过忐忑不安,但第一次犯罪后,他尝到了“歪路”来钱的甜头。几个月后,看一切太平,他又在一天凌晨伸出了窃手,最终被警方逮捕。

辍学后,父亲开始带着向华一起跑生意,厂里缺少人手,成年后,向华考了A2驾照,开始往上海运输销售板材。他慢慢接管了销售板材和拓展市场业务,成了父亲的得力助手。家里也盖起新房,添置了新货车和轿车,在村里受人尊敬。向华也娶妻生子,生活一切顺当。

向华出生在江苏省邳州市郊的一户农家,父母很早就自主创业,置办了一家“板材加工厂”,因为又要忙生产,又要跑销售,没有时间来管理向华的学业,他成绩差也不会指责他,向华随着性子长大,小学勉强毕业后,就再也不愿意继续读书了,一直待在家里玩耍混日。

几天后,向华寄来一个包裹,里面是一面精致的锦旗和一封用红纸打印的感谢信。锦旗上书“让我忏悔触灵魂,教我做人知感恩”,感谢信中他细细记述了自己服刑改造的经历,并数次表达对监狱和警官的感谢。

新城区司法局将继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增强服务意识,保障涉企刑满释放人员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新城区涉企刑满释放人员的指导和帮扶,帮助其化解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此外,新城区司法局将及时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营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3月下旬至4月初,新城区司法局召开司法所所长会议,解读了《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了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创业提供贷款的政策要求、申请步骤。会后,各司法所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向刑满释放人员告知该政策相关信息,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2022年3月下旬,新城区司法局通过整理历史档案、查阅系统数据及开展摸排行动,对在库的551名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并制定相关信息台账。新城区司法局及时将上述信息台账推送区人社局,将在库的551名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录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创业提供保障,优化政策执行效果。

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司法局通过区人社局了解到,市财政和市人社局下发了《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新城区司法局立即与区人社局进行沟通,努力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创业资金难问题,全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免费培训。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培训期间每人每天生活费补贴不超过20元、交通费补贴不超过30元,每人每期累计不超过2500元,每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免费培训,免费食宿,免费推荐就业。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每人每天生活费补贴不超过20元、交通费补贴不超过30元,每人每期累计不超过2500元,每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程序:村(社区)根据岗位需要与上岗人员要求,发布招聘公告,在个人申请基础上初选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推荐给镇(街道)考察,经公示、审批后签订用工协议聘用上岗。易地搬迁户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结合个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村(社区)负责按程序考察、公示后,报易地搬迁点所在村(社区)核实,由搬迁点所在镇(街道)审批。

上岗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中的“三无劳动力”(无法外出、无业可就、无稳定收入),易地搬迁户中的“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年龄统一为男女16—60周岁。

3.镇(街道)审核发放。各镇(街道)按月汇总复审各村(社区)上报的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及时将一次性交通费补贴发放至申请人。

2.村(社区)初审。由所在村负责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要严格把关,核实本人务工情况并公示,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镇(街道)复审;

4.务工证明材料(以下其中之一即可):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用人单位连续发放三个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务工三个月以上的证明;本人所在行政村支书、驻村第一书记共同签字确认的务工证明。(未派驻驻村工作队的,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员公共签字确认)。

申请程序:职介机构应在完成职介工作后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职介机构。各职介机构在每次开展职介工作时,需要提前向县劳动服务局就业科报备。输出5人以上,须工作人员现场核查。

按实际介绍就业的人数享受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另:一个自然年度内,已脱贫劳动力只能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或职业介绍补贴其中之一)。

经依法行政许可、注册登记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简称职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且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其实际介绍就业人数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申请程序:职介机构应在完成职介工作后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职介机构。各职介机构在每次开展职介工作时,需要提前向县劳动服务局就业科报备。输出5人以上,须工作人员现场核查。

补贴标准:由就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另:一个自然年度内,已脱贫劳动力只能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或职业介绍补贴其中之一)。

补贴对象:各级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且在本市企业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介绍就业人数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申报程序:实现转移就业6个月内由脱贫劳动力或委托其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成年子女)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保所申报,超出该期限的,县人社部门不再受理。(另:一个自然年度内,已脱贫劳动力只能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或职业介绍补贴其中之一)。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激活、标明开户银行),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本人其他银行卡复印件(标注开户银行);

申请程序:就业帮扶基地向洋县劳动服务局提出申请,劳动服务局初审公示后报县人社局,经县人社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就业帮扶基地。

补贴标准:就业帮扶基地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对基地(企业)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劳动服务局申请,县劳动服务局初审后报县人社局,经县人社局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基地以正式文件形式认定并挂牌。

4.劳动关系总体和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认定对象:凡是热心公益、能够提供就业岗位、待遇稳定的企业、合作社、商场等或由种养殖大户牵头领办的具有一定规模、能提供一定就业岗位的经济组织。

申请程序:社区工厂向县劳动服务局提出申请,县劳动服务局初审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县人社局,经县人社局审定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社区工厂。

补贴标准:社区工厂每新吸纳一名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就业岗位补贴。

认定程序:同一企业在不同镇村建立的分厂,凡是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均可认定为社区工厂。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洋县劳动服务局就业科申请,由县劳动服务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工厂(就业帮扶车间)以正式文件形式认定并挂牌。

4.劳动关系总体和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生产经营较稳定,能够提供劳动力就业岗位,稳定吸纳劳动力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且原则上吸纳脱贫劳动力占用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0%或吸纳脱贫劳动力5人以上(含5人),与所吸纳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务工协议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企业;

认定对象:凡是在移民搬迁社区或利用镇村集体厂房,学校旧址、民居民宅等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具有带动就业能力的生产加工类企业。

补贴对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实操、项目路演、销售对接等“一条龙”服务。孵化基地为入驻实体提供创业扶持服务、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暖费、物业管理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

原则上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对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成功创业或实现就业的,按照其他劳动力补贴标准的1.5倍核算。对评审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创业孵化项目补贴,带动成效特别显著的,可再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奖励。

申报程序: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持以上资料报县劳动服务局创业服务科初审。经县劳动服务局初审后,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审批后拨付创业孵化基地补贴。

3.工商(或税务、社会保险)部门提供的创业实体孵化成功或继续存活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以为:市场主体年报记录、纳税单据并显示盈利、社会保险缴纳单据之一);

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时间持以上资料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审核表》分别报贷款银行、县劳动服务局、人社局、财政局审批后拨付。

贷款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9.需一名洋县公职人员做担保并签订《担保承诺书》,《担保承诺书》中注明工资收入情况且单位盖章,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10万元以下可不提供此项);

贷款额度及期限: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从2022年7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新发放的个人、合伙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对象:在法定劳动力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干部及乡村医生)、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以上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均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个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原则按人均不超过22万元掌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无不良信货记录,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等。同时,个人借款人在提交借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货款(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消费贷款除外)。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村干部及乡村医生)、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及脱贫人口等。

专题: 女装加盟   互联网新创业   辣货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