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农村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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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该分行投放放惠农e贷12.1亿元,惠及新型经营主体5918户。其中蔬菜种植212户、贷款余额2422万元;柑橘种植148户、贷款余额3810万元;茶叶种植36户、贷款余额1826万元;生猪养殖214户、贷款余额7582万元。助力粮食面积稳定在470万亩以上。“四大百亿”产业全产业链产值逾达50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1.9万元。(胡智飞 吴砾星)

农行郴州分行围绕“种、养、加”抓农业产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发展思路,实行“一行一策、一点一色”,拓展农业产业链农户、农贸市场经营户、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优质客户,整产业、整项目、整市场批量做大客户规模,重点聚焦蔬菜、柑橘、茶叶、生猪“四大百亿产业”产业为主的特色产业,稳经济保就业。

针对生猪价格上行态势,农行汝城县支行组织三支服务小分队,专门营销惠农e贷,用好政策用足信用额度,加大投放力度,给中小合作社生猪养殖纾困解难。仅7月份,该支行生猪信息建档10户、投放惠农e贷生猪养殖240万元,现存栏8千多头,其中育肥猪5千多头,满足当地市场需求,拉动地方经济发展。

湖南郴州农村创业扶持政策

近年来,农行郴州分行履行国有大行社会责任,以乡村产业为依托,以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把做实做细惠农e贷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该行建立“市分行主导、一级支行主抓、营业网点主干”的三级联动机制,按日通报、按周调度、按月约谈,组建团队协助支行深入乡镇村屯、田间地头,大力开展农户信息建档,实现城区行农村行惠农e贷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惠农e贷支持对象是在农村地区创业满一年以上从业人员,以户为单位建档,一人承贷,纯信用免担保,随借随还,循环用信,利随本清,单户最高授信30万元,扶持种、养、加工、经商、建筑等行业。”农行郴州分行三农金融部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农行郴州分行唱响深耕千乡万村主旋律,推进惠农e贷扩面提质增量,助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标准化。截至6月末,该行惠农e贷余额18.18亿元,比年初净增6.24亿元,增速52.29%,计划完成率居湖南农行系统榜首,贷款增量排全省农行第二。

“农行惠农e贷给力,最快可实现当天建档、当天审批、当天投放,没想到11.9万元贷款这么快就到帐了,解决了鞋厂资金吃紧的难题!”座落在卢阳镇官桥村官一组的汝城县志华鞋厂,20台智能缝纫机高效运转,21名工人师傅忙而有序。近日,该鞋厂法人李志华高兴地说,鞋厂一年收入可达30多万元,农户在家门口鞋厂上班仅5月份人均收入1700元左右。

盛夏时节,走进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一栋栋漂亮瓷砖农舍随处可见,院落干净整洁;老百姓在家门口的环保企业上班,顾家赚钱两不误;景点观光打卡游人如织,兴高采烈……美丽的乡村胜景留连忘返。

④扎实开展全市安 全生产大检查,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紧盯矿山工 贸、道路交通、危化烟花、建设施工、消防、燃气等重点领域, 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广泛动员全社会支持。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 人防办) 、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③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 价相关配套机制,做好重要节假日、疫情散发期间价格监测、 分析、预警。 发挥应急保供骨干企业作用,组织保供企业与街道社区、小区物业有效对接。 增加政府和商业储备,做好 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摸底和补库等工作。

②通过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中央救助补助资金,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和资金监督检查力度。 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摸排,将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和 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水平,确保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600元/年。

①严格执行社会救助 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进行阶段性提标扩围,开展“一月一调度”“四不两直”专项督 导,督促及时足额发放补贴。

31.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 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 准 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各项要求,保持房地产信 贷投放平稳有序,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合 理融资需求。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负责〕

30.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促就业作用。 发挥好人才集团作 用,加强对季节性用工企业的服务保障,整治劳务非法中介, 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益。 支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 调查企业实际招工缺工状况,分析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 点就业群体求职情况,发布急需紧缺就业岗位目录,组织开 展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 (市人社局、市人才集团按职责 分工负责)

③用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吸纳脱贫户务工的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每对接一名脱贫户给予 5万元贷款额度, 且最高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助,市财政在省财 政贴息政策的基础上兜底,实行零成本。 对我市范围内依托 农担公司贷款项目应缴纳担保费的0.5%进行补贴,实行脱贫 县政策性业务零担保费。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融资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着力解决制约农业生产发展中的融资 难题。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

②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域、行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①加强督促用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 督促各县市区健全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用好奖励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将上级下达相关增量资金用于进城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等相关领域。

③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 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 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 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不受缓缴影响。

③培育外贸新实体,开展县域外贸特色产业培育试点,力争2023年实现23家生产型实体企业“破零”,新增加工贸易企业3家以上。(市商务局、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②全面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加大对外资项目的包装招商和调度跟踪,强化对外资项目洽谈履约、落地到资,充分发挥省级园区主力军作用,在新设外资企业数、实际使用外资额、资金项目“倍增行动” 等方面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①积极申报外资奖励资金。 依据省市加强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在总部经济、招大引强、抱团转移等方面为外资企业积极争取资金奖励,持续支持鼓励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

26.加大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力度。 强化企业用电、税收、 货运、用工等指标监测调度,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苗 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加以解决。 建立企业服务专员、项目 服务专员制度,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对一周不用电、一月不开 票的企业进行定期监测、准确帮扶,提出针对性举措,帮助企 业尽快恢复发展。 (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①充分发挥产业链链长制 作用,针对产业链上下游存在问题和堵点,“一链一策” 制定解决方案。 鼓励企业与原材料、能源供应商等签订长期合 约,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一批产融对接、人才对接、技术对接, 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整体配套联动。

③加快46个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 国家农产品冷链物流资金补助。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 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①强化郴州物流枢 纽集散、仓储、运输等项目的储备、包装,加强物流领域争资 立项,争取郴州尽早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计划。 ②争取中 省资金支持郴州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际内陆港项 目建设,对首次获评国家“3A”“4A”“5A” 的物流企业给予一 定奖励。

④引导支持各县市区对保障生活物资和疫情防控需要的货 车司机实行免费核酸检测。 (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按职责分工负责)

③严格实施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 +“人员闭环 管理”举措,完善货车司机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动态追踪,对 通信行程卡绿色带星号持“一证两码”的货车司机直接放行。

①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 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 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的货车司机,可直接放行。 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违规关停整治行动,全力 保障服务区滞留货车司机餐食、加油等需求。

③指导工业企业做好疫情放开和闭环管理方 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坚持做到人、物、环境同防,原则上不停产。(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①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 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 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 制度,做好协调保障服务,加强煤电油气运及用 工、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落实减税降费、金融支持。

⑤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 响严重的行业,引导督促市、县属监管企业为承租国有房屋 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租金。 出租人 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 情况予以认可。 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 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明确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 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损失。( 市发改委、市通管办、市国资 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 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④推动工程领域投标、履约、工程质量 保函保险工作试点。 支持鼓励具备良好信誉、充足资本偿付能力的市属监管企业开展保证保险业务。 支持投标方以保函、保险方式降低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成本,政府及国有 资金投资的项目中,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不得拒绝企业 以保函、保险方式代替各类保证金。

③落实基础通信运营商降费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核算2021年底中小微企业宽带、专线平均资费,建立基准台账。 督促通信运营商落实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 费再降10%的政策。

聚焦风光水火储一体 化推进,加速推进三一重能风电、龙源电力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安仁金紫仙、桂阳泗洲山等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郴州电网建设计划改造项目。 加快完善油气管网,推进 “气化郴州”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

③支持粮食生产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样板创建、种粮大户扶持和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等。 完成粮食生产面积473.3万亩, 产量188.5万吨。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职 责分工负责)

①根据省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将补贴资金准确、及时 分解下达,并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在2022年12月20日前下达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③引进树根互联、顺丰丰图、四达科技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加 快我市锻铸造、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 (市市场监管局、市 商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②引导平台企业在 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 最后一公 里”的线上线下联动,最大限度满足居民个性化消费需求。

①引导外卖等互联网 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务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 企业经营成本,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 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

②在全面落实已有促消费回补政策的基础上,抢抓复商复市、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有利时机,发放低门槛、广覆盖的消费券,推动住宿餐饮、数字消费、 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消费回暖。 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 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 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 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 责)

①支持壮大商贸市场主体,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和个体户入统。促进餐饮消费,支持重点餐饮 企业做大做强。 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做好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工作,积极争取中省奖补资金。 加快国省干 线、住宅小区和偏远地区等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引 客入郴”等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游 企业和旅游景区渡过难关。

④加快推 进已列入省“五个100”重大科技产品创新强基的10个项目, 争取省工信厅制造强省项目资金支持;确保2家企业通过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核,力争再打造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 。 (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 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③深入开展招投标专项整 治,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投资项目建设运营。 全面落实 “一奖一榜一平台一册一办一中心”工作要求,定期更新发布 《民营企业政策支持手册》 并评估政策落实情况。

③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专项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①指导和支持各县市区按照“路廊同建”原则在新建城区(片区)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并同步完善管廊规划、入廊有偿使用、运行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制度。 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各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

④水运方面。 加快推进郴州三江( 翠江、便 江、郴江)通航建设开发项目、沤江汝城(凉滩—大水口) 航运建设工程、东江湖航运建设工程等水运项目前期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③机场方面。 加快推进北湖机场通航基地建设,力争尽快竣工投产见效,扎实抓好苏仙飞天山通用机场建设,加快做好各县市区通用机场的前期工作。

②公路方面。加快实施耒宜高速扩容、茶常高速安仁段等高速公路建设,推动桂新高速桂阳至新田段2022年早日开工。 规划建设郴州西环线高速、茶常高速安仁支线南延线,争取将两项目纳入湖南省高速公路路网修编规 划。 抓好2022年327公里农村公路实施。

①铁路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同意将兴永郴赣铁路赣郴段在国家铁路建设“ 十四五”中期评估中列入补充项,同时争取广清永高铁过境郴州并在临武设站。

②进一步梳理2022年及后续重大水利工程清单,建立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加快两江两河八库水系连通工程、桂东县石磨岭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前 期工作。(市水利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①推进郴州市青山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北湖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北湖区鲁塘镇集中供水工程、莽山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临武)建设项目、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郴资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政策支持相关工作。

③围绕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11个投向领域,抢抓承办全省第二届旅发大会契机,在2022年9月之前为2023年包装储备一批符合债券发行条件的亿 元以上项目。 重点包装沙洲片区红色旅游提质改造建设、郴州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郴州市中心城区水 环境综合治理、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等项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②加强项目用地、环评、用能等的协调保障, 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对预算已安排专项债券的项目,可根据库款情况,通过先行调度库 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①组织项目单位加快编制“一案两书”,抓紧做好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在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发行,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 对短期内无法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按程序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调整用途,争取2022年9月底前调整到位。

③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我 省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 下,支持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 、工业互联网、 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项目尽快开工。 (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郴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②鼓励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大险资入郴力度,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私募基金等渠道,扩大对基础设施 建设和重大项目的资金投入。

⑤支持市、县、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等二级平台公司通过发行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信托、定向工具等 融资工具方式开展直接融资。 (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 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②针对近五年内有可能上市或报上市材料及辅导报备的晶讯光电、郴 州氟化学、炬神电子、弘源化工、东佳电子、久森新能源、长信 住工、阿秒光学、旗滨光伏、耐普电源等重点拟上市企业,由 市领导牵头成立帮扶工作专班,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①加快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 加大对京沪深交易所、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中小企业 债券发行贴息补助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③督促指导银行健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动态识别机制,通过精细化、动态化的客户身份认定,降低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以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①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发挥好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继续下行。

8.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严格落实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的制度要求。 支持核心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和流动性管理水平,畅通和稳定上下游。 (市政府金 融办、郴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 工负责)

③强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 遇困难行业的差异化金融服务,分行业梳理受困企业名单, 多层次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一企一策”提供差异化金融支 持。 (市政府金融办、郴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 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授信 人群知晓并获得纾困支持,落实对其存续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等还款计划调整,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分类,免收罚息,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 报送征信信息。

① 对因疫情受困人群实施审慎宽容政策。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 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 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 中长期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可 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③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于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此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重复享受。 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 月31日。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困难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①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 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 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的,可以享受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 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返还比例从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 还比例从60%提至90%。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 大力推广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 经办新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 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 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③依托社保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开展行业 信息比对,对筛选出符合缓缴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通过线 上渠道将政策信息精准推送至企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②扩大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范围。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2022年12 月31日,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 其他特困行业 的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另行规定。 做好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 人员缓缴养老社会保险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

①延续实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在全省统一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统一下降20%,即一至八类行业费率分别按0.48%、0.72%、0.96%、1.12%、1.36%、1.68%、1.92%、2.08% 执行。 现行工伤保险行业费率低于上述费率标准的地区,阶段性降低工伤保 险费率期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 建设项目参保不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统一按工程总造价 1.8‰的费率执行,现行费率低于1.8‰的,按现行费率执行。失业保险保持1% (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费率,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③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小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 —5%)的扣除提高至10%—20% (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②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 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由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①凡采购限额标准 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 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③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 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风险分担等支持力度,支持市县两级将代偿补偿专项资金和保费补贴按规定纳入财政预 算。(市财政局、市融资担保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①扩大支小支农支新的业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 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重点支持对象。 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银担合作,力推“总对总”线上批量业务。 开发新的融 资担保产品为园区工业企业、乡村振兴战略服务。

⑤加强库款资金监测,可利用一体化横联系统对全市各县市区(含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每日库款余额实行动态监控,确保全市库款总体保障水平处于合理区间。 (市财政局负责)

①严格执行、足额落实“三保” 支 出预算,及时清理盘活结余资金,2022年6月底前对中省资 金指标再次全面清理,对到期指标一律回收,统筹用于“ 三 保”和其他重点支出。 强化城市大提级、城市大脑、乡村大振 兴等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资金保障。

③规范退税审核流程。建立联席会议、分工协作、工作推进等工作机制,开设留抵退税“绿色通道”。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推送和“点对点”辅导,确保市场主体准确适用政策。

②核准退税减税规模。进一步核准退税规模,摸清每户企业退税减税底数, 对增值税留抵退税、减税降费、减征“六税两费” 和缓缴三项 社保费等情况及时统计核算。

①严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022年6月底前完成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中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新增批发零售业等7个行业按 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 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 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 量符合条件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接下来,我们将努力把活动做好、做扎实,并持续挖掘这次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复制,用我们满满的诚意,赢得在外郴籍老乡的认可和信任,激发他们的厚重乡情、回归热情和创业激情。”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活动安排,各级人社部门将集中利用春节前后的一段时间,详细掌握郴籍在外老乡回郴就业创业意愿、就业创业领域等信息,着力建好郴籍在外老乡回郴就业创业资源库;面向在外就业创业的郴籍老乡发出慰问信,鼓励他们利用春节假期回乡这一时机,了解本地就业政策、挖掘投资创业项目、共叙家乡发展新篇;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好一次座谈会,积极宣讲郴州就业创业政策,讲好家乡发展故事;面向回郴的就业创业人员赠送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包,加大对回郴就业创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资金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聚焦打造“一极六区”目标,集中举办一批招聘会,为在外就业创业的郴籍老乡提供回郴就业机会。

“我们开展这项活动,就是想通过人社部门积极主动发力,吸引更多的郴籍在外老乡回乡就业创业,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最广大的力量。”市人社局就业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活动期间,全市人社系统将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通过建好一个资源库、 印发一封慰问信、开好一次座谈会、赠送一份政策包、举办一批招聘会等“五个一”系列活动,最大限度招才聚力。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响应省人社厅“迎老乡、回故乡、创三湘”号召,我市启动 “五个一”系列活动,从2022年1月起至3月底,利用各类人员春节回乡探亲的契机,鼓励引导更多郴籍在外老乡回郴就业创业,促进人才、信息等各类要素在福城大地汇集聚力。

《关于推行企业服务专员和项目服务专员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是抓联系帮扶企业,开展万名干部联万家企业“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稳增长”帮扶行动。包括工作目标、服务对象、选派原则、时间安排、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组织保障、附件8个部分,提出通过推广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和项目服务专员制度,打造一支争当参谋助手、争当行家里手、争当服务帮手的高效服务队伍,为全市企业和重点项目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推动政策第一时间落实、诉求第一时间响应、困难第一时间解决,打通服务企业和项目“最后一公里”,切实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确保实现“双过半”,推动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关于用好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明确6方面措施,包括强化全程管理、抓实项目储备、优化发行安排、加强建设监管、明确部门职责、实行专班推进,提出组织项目单位加快编制“一案两书”,抓紧做好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

《关于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努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2条政策措施,涉及项目谋划、项目前期、投资集合、项目落地、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强化项目谋划。把握政策要求,健全储备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超前开展储备和深化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储备库入库质量,申报项目必须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投资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工期,加强项目调度督导,定期预警监测管理,未按时完成整改纳入负面清单,落实整改后退出负面清单。四是要进一步强化项目落地。强化调度监测和事中事后监管。五是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高效推进。

《郴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0条政策措施,包括实施购房补贴政策、保障业主子女就近入学、调整商住比去库存、支持商业地产发展、提高商品房品质、加强备案价格管理、加强地下车位销售和管理、建立房企信用评价体系、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郴州市金融支持稳经济的九项工作措施》,提出了9条措施,包括确保信贷总量平稳持续增长、加大金融对专项债券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落细金融支持“稳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用好用足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银税联动、优化结算服务、加大稳外贸和跨境投融资支持力度、强化贷款新增监测与调度,明确提出各银行金融机构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稳企纾困”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等。

《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19条措施,包括支持招大引强、支持龙头聚链、支持总部经济、支持外贸实体、支持外商投资、支持高新技术、支持湘商回郴、支持基金招商、支持市场化招商、加大“一事一议”等10个重点支持方向;强化用地保障、强化金融支持、强化人才支撑、打造一流环境等4个方面要素保障措施;加强工作统筹、加强资源储备、加大调度考核、完善退出机制等4个方面完善招商机制,以及其他事项。

其中,《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0个方面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壮大商贸市场主体,促进餐饮消费,鼓励汽车消费,推动展会经济发展,鼓励“引客入郴”旅游消费,全力办好“惠购郴州·乐享生活”促销活动,建立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重点企业激励机制,支持商贸品牌建设,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给予保供企业疫情补贴。

此外,本次还出台了7个具体配套政策,包括《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郴州市金融支持稳经济的九条工作措施》《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努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关于用好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行企业服务专员和项目服务专员工作的实施方案》,专项政策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干货十足!

《实施细则》针对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稳投资促消费政策、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保基本民生政策6个方面,逐一进行梳理,32条措施诚意满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里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推动国家政策尽快在郴州落地见效、落实到位,解决好郴州市经济运行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郴州印发了《郴州市落实国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7个方面的专项政策措施,形成了“1+7”政策体系。

红网时刻新闻6月8日讯(记者 胡用梅 实生 李宗宇)6月8日下午,郴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刚刚出台的落实中省稳经济措施出台“1+7”政策举措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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