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进农村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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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要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实行创业孵化基地分级管理,开展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发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典型带动作用,引导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载体改造升级,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孵化服务水平。建好用好大学生众创空间,助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聚焦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提高重点群体创业成功率。加强各类创业载体交流合作,共享发布创业项目、孵化场地、仪器设备等信息,为重点群体与创业资源搭建资源整合平台。开展乡村振兴创业“云仓”建设,为有意愿开展直播带货的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全新创业场景和模式。

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针对重点群体创业需求,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补贴。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根据不同创业阶段的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扩大你的企业”等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完善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创业培训质量管控和效果评估体系,强化创业培训质量跟踪问效。组织各类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培养一批创业培训讲师及培训师。每年面向高校专门开展创业师资人员选拔培养,支持高校提升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实践能力。

河北推进农村创业政策

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建立公共创业服务标准在深圳如何做点小生意挣钱,编制功能手册,拓展创业服务内容,集聚各方优质创业服务资源,加快构建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能力培养、指导帮扶、孵化服务、融资支持、活动组织等一体化服务机制。组织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对重点群体创业进行分类指导,通过主动对接、定期走访、上门服务、“大咖创享汇”等方式,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面向各类创业项目人才引进和招聘用工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洽谈活动,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结合本地特色创业品牌行动计划、劳务品牌培育计划,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优化“敢闯敢创”的良好创业生态。

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施创业推进行动,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4年底,通过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提供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力争实现每年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4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1.1万人,返乡入乡创业人数累计超过6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为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创业带动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1号),结合我省实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印发《河北省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337号)。

(三十三)健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扩容提质,加强中心镇市政和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研究出台要素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三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行政村实现农村业余文化群众组织全覆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持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

(二十七)创建和美乡村示范区。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做法,整合资源和项目,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连线成片开展和美乡村示范创建,重点支持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区,建设一批美丽乡村。

(二十三)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落实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实施传统建筑保护项目,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二十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完成鸡泽县和邯郸市丛台区二轮延包整县试点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二十一)促进农业经营增效。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鼓励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土地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全完善五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十九)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发展节水农业,稳定季节性休耕、旱作雨养种植规模。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修订一批省级农业农村地方标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利用和风险管控。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制度。推进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科学实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

(十八)加快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集中连片规划布局一批示范园区、产业基地、集散中心,支持建设城郊大仓基地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重点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持续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出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十七)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筛选拟在主板上市的农业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做大做强农业头部企业。举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开展农业产业化创新先行县创建,新建一批产地初加工设施,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

(十六)实施农业重大工程项目提升行动。集中力量推进奶业、中央厨房、蔬菜、中药材、精品肉类五大千亿级产业工程,聚焦每个行业头部企业,省市县联合开展一对一招商,引进一批战略合作项目,推动一批规模种养、精深加工、仓储保鲜等延链强链补链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十五)做优做强农业主导产业。聚焦粮油、蔬菜、果品、中药材、奶业、畜禽养殖等六大主导产业,全面提升产业规模、产品品质、销售产值。一体化推进集群、园区、项目建设,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提升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京津周边布局建设农产品保供基地。加快建设衡水沧州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

(十四)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平稳过渡。在财政、土地、人才、项目、生态等方面对省级重点帮扶县给予支持倾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协调服务工作,深化省内包联帮扶,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探索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早宽简实”,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优化工作规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适时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十一)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做强优势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加快玉米籽粒收获、果品采摘等重点农业机械研发应用,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政策。推行精细整地、精量播种、精准管理、高效收获作业模式,建设一批高标准全程机械化“千亩方”,布局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区。

(八)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贫困户可以做的小生意,围绕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种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全链条气象服务。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有效防控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置换,加强引江东线、引黄农业灌溉供水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巩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果。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使用政府债券建设高标准农田,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新建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

(五)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探索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完善“人防+技防”的耕地监管机制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撂荒地利用力度。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县级政府补充耕地主体责任,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鼓励乡村振兴重点区域积极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增加补充耕地指标,优先调剂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区域发展。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加快推进奶业振兴。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要求,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支持政策。积极发展草食畜牧业,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开展渔业养殖资源调查,编制我省水产养殖滩涂规划农村创业小伙目标规划,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加快建设现代海洋牧场。

(三)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动设施生产替代露地种植,加快老旧设施改造,鼓励各地新建全年生产、立体种植、智能调控的连栋温室或植物工厂,支持蔬菜大县做优做强。全面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发展工厂化水产养殖。加强设施农业工程、机械装备、农艺技术、信息化技术融合,推动农业设施循环节能改造。鼓励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

(一)坚决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全面开展粮食生产全程精细精准科学管理行动,分作物、分区域制定落实田间管理技术方案,全面提高小麦、玉米单产。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创建,加快打造“吨半粮”示范区,建设优质强筋小麦示范区。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保障机制,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种粮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在全部产粮大县推行小麦、玉米、稻谷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严防“割青毁粮”。压实各级储备责任,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严格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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