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村创业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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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9日起施行,2009年4月2日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60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 根据呆账代偿有关规定,经审批代偿的呆账损失,承贷金融机构承担20%,州、市和县级政府各承担10%(省财政直管县县级承担20%),省担保中心承担60%。

(二)州、市级承贷金融机构接报后,会同州、市级财政部门、同级担保经办机构共同审核,于每年7月第15个工作日前报省级承贷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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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应急、消防、水利、地震、民政、公安等部门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天天做小生意卖水果好吗,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偿证明,财产清偿证明。

2.借款人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姓名、年龄、教育程度、职业、家庭基本情况等(有共同借款人的须说明共同借款人情况);借款人创业项目的生产经营、财务、财产的全部情况及现状。

(六)账销案存。对批准代偿的债权损失,承贷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转入表外核算,对已代偿的呆账保留追偿权,继续追索,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对追回已代偿的呆账资金按照代偿承担比例由承贷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原渠道返还。

(一)依法依规。对因借款人死亡、伤病丧失劳动能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呆账损失的,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对呆账损失进行代偿。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为保证,即担保中心与债权人约定,当受保创业者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中心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省担保中心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仅限于“贷免扶补”政策借款本息的60%。

第二十二条 备用联系人范围主要包括:享受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人员);具有稳定收入的国营企业、民营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满3年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省内户籍且具备稳定收入的公民;省内户籍的村民小组长和村(社区)两委人员及金融机构认可的其他人员。备用联系人须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及金融机构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九条 创业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流程。承办单位受理创业人员提交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后,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交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符合条件的予以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

第十七条 考核标准。各州、市、县、区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办公室负责根据同级承贷金融机构提供的书面报告,按照以下原则核算各单位的30%扶持创业服务补助经费。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承办单位,结合还款率考核拨付剩余30%资金时,相应抵扣未完成部分已拨付的70%扶持创业服务补助。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承办单位,根据考核标准,按照任务数计拨剩余30%经费。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可结合年初预算安排情况给予激励。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承办单位提交的创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和兑现,对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符合规定的呆账进行审核和代偿。

(二)承办单位对申请人提出的项目进行初审,审核借款人资格,按照规定向承贷金融机构推荐,并结合个人意愿向申请人提供政策咨询和培训服务;联合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审查、借款人资格审核,担保机构调查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需补充办理有关手续的可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承担“贷免扶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机制,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

分阶段帮扶。教育、市场监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创业人员实际情况,在创业培育期、成长期和成熟期提供针对性服务。

分系统实施。教育、市场监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立足各自职能,分头推进各领域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对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第九条 全省“贷免扶补”工作实行“三统三分”工作机制无锡南禅寺做点小生意,即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分系统实施、分层次落实、分阶段帮扶。

多方参与。教育、市场监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部门为“贷免扶补”工作承办单位。各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动员有创业能力的扶持对象参与创业。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创业导师库,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导师帮扶。

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是“贷免扶补”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推动此项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创业专项资金、担保基金、贴息资金的筹措、审核和拨付。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创业人员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对上述群体中的女性创业者,应纳入重点扶持对象范围。扶持对象范围由金融管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适时调整完善。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创业是指创业人员自筹资金、自选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在我省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经过注册登记的行为。

在就业帮扶方面,一是给予促进乡村振兴补贴。在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中,专项设置一批促进乡村振兴岗位,除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外,给予一定金额的促进乡村振兴补贴。二是加大就业见习支持力度。对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乡镇村就业见习基地,省级就业见习补贴提高500元到每人每月15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战钊)

在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企业就业方面,一是给予个人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二是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县(市、区)以下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其中阜阳有什么小生意做的,在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方面,一是上浮培训补贴标准。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0%;二是优先安排专项人才提升培训。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就业创业,优先安排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训。

光明网讯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文件主要围绕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乡村振兴领域就业创业,从培训提升、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就业帮扶等方面出台了10条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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