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加创业创新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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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梅君还表示,在当前疫情形势还是复杂严峻的情况下,特别是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持续加大,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促进“双创”扩大就业,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要巩固行之有效的一些措施,尤其是总结应对这次疫情当中积累的一些好的做法,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还要继续坚持巩固和发展。孙梅君表示,第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第二,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第三,营造高效规范的监管环境。第四,着力营造新业态审慎监管的制度环境。我们支持促进这些新业态的发展,研究起草了《电子商务价格行为指南》,推进网约车新政的落地,同时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减少现场的巡查检查。对“中央厨房”、“网上订餐”、“无接触配送”、“共享员工”等新的模式加强指导,对一些跨界的经营,在监管执法当中更加的包容审慎。

孙梅君表示,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8353万户,带动了超过2亿人的就业。在这次疫情当中,个体工商户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帮助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对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支持的政策,除了加大财税、金融、社保、租金减免这些政策以外,在营商环境方面,还要督促各地落实相关的政策措施。比如,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就可以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对于从事基本生活保障零售业的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帮助他们进一步拓宽经营活动场所。最大限度的减免个体工商户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的费用。此外,对个体工商户的年报时间90后回农村创业后的感受,过去要求都是在每年6月底之前,现在也延长到今年年底。

互联网加创业创新工作措施

对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孙梅君表示,复工就是稳就业,复产就是稳经济,复工复产是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迫切任务,也是把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市场监管部门出台了《支持复工复产十条》,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主要有六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绿色通道。二是实行告知承诺。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四是减免费用支出。五是提供技术帮扶。六是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

在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的创新创业方面,伍浩表示,首先,要抓政策落地。第二,要着力发挥好市场的牵引作用。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高质量的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的需求,为广大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第三,创新创业要有技术创新,也要有新的模式、新的业态。下一步,我们重点要推进“互联网平台+创业单元”等新的模式,发挥大企业的带动作用,这为大学生就业、返乡创业带来更多的机会。第四,要进一步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也要通过打造创新创业专业化服务平台,强化对中小企业持续创业创新、精益创业创新的支撑,还要研究建立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和“双创”示范基地有关项目的对接机制,以及研究银行信贷和引导基金投贷联动的新模式。

三是聚合力建生态,解决“不敢转”的问题。重点是要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培育形态。要探索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虚拟产业集群”,支持建设数字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要支持互联网企业、共享经济平台建立“共享用工平台”、“就业保障平台”等,打造传统产业服务化转型的新生态。

二是优服务强支持,解决“不能转”的难题。重点是要实施好“上云 用数 赋智”行动。所谓“上云”,重点是要探索推行普惠型的云服务支持政策。所谓“用数”,就是要重点在更深层次推进大数据的融合运用。所谓“赋智”,就是要加大对企业智能化改造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推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当前不少企业转型中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转型能力不够、“不会转”,二是转型成本偏高、“不能转”,三是转型阵痛期比较长,“不敢转”。下一步,发改委要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搭平台降门槛,解决“不会转”的难题。重点是开展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强化区域型、行业型、企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降低转型门槛。

对此,伍浩表示,这次疫情让我们更加认识到了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数字化转型所带来的巨大效益,大数据、远程医疗、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都发挥了巨大作用,未来一段时期,数字经济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将大大加快。

高杲表示,虽然现在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但是我国经济具有强大的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稳定就业的基础条件也没有改变。我们完全有信心、有条件能够战胜疫情、稳定经济、稳定就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互联网+”行动方面,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快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积极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方面资金,加强包括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集成创新和融合运用,加快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数字经济产业,加快改造我们的传统产业,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培育更多的经济和就业新增长点。

在加力促进“双创”方面,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作用,包括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多渠道的灵活就业,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就业等这样一些措施来稳定和扩大就业。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推进简政便民,强化公平公正的监管。

对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以及下一步将出台哪些措施稳定和促进就业,高杲表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运行和就业确实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前两个月全国新增就业同比出现了下降,2月份的城镇调查失业率也出现了上升。当前和下一步,稳定就业的形势和任务应该说很艰巨繁重。中央和地方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等,下一步,发改委将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力促进“双创”,推进“互联网+”行动等方面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核心就是要通过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积极运用现代科技等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和潜力。

联防联控机制2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高杲、高技术司司长伍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双创”支持扩大就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互联网+社会服务”涉及面很广,要快速落地见效,各相关主管部门之间、中央部门和地方部门之间必须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意见》提出了加强教育培训、加大财政支持、强化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也谋划了“互联网+社会服务”试验平台和培训基地、创新创业基金和融资工具、试点经验现场观摩交流、“互联网+社会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等一批具体可操作的工作切入抓手。凡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根据《意见》精神,相关主管部门形成详细的任务分工,明确时间点、路线图,建立责任清单和成果清单,高效推进“互联网+社会服务”落地见效,尽快让“互联网+社会服务”的数字红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国家信息中心政务外网发展规划处处长 王晓冬)

五是以协同化举措打破社会服务环境制约,优化社会服务发展环境。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推进“互联网+社会服务”的重要基础,《意见》提出要创新社会服务监管理念和方式,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打破制约“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各种条条框框,同时严守网络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底线,即让社会主体大胆创新,也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

四是以多元化供给打破社会服务的动力制约,激发社会服务市场活力。传统社会服务业规模小、盈利难、增长慢,市场回报率和标准化程度低,较易出现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意见》围绕社会服务市场化动力机制不足的短板,着力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力争形成以服务平台为载体、跨界融合为抓手、以竞争协作为动力的社会服务产业生态,打破市场壁垒、业务壁垒和数据壁垒,激活跨行业化学反应、壮大市场化驱动机制,通过产业链条延展协作,提升社会服务事业的投资回报率,形成社会服务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三是以智能化手段打破社会服务的模式制约,提高社会服务供给质量。互联网领域正在不断涌现出大量智能化服务场景,这些成果、经验、做法同样可以复制到社会服务领域。通过综合应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数字技术,可衍生出同步课堂、远程手术指导、沉浸式运动、智慧导游等一大批新服务形态,可有效化解“黑导游”“排长队”“虐老幼”“卷钱跑”等一大批社会服务难点痛点问题,形成便捷化、智能化、个性化的供给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社会服务的需要。

二是以网络化融合打破社会服务的时空约束,促进社会服务均衡普惠。传统的社会服务提供方式一般都是线下面对面提供的,这导致了社会服务碎片化、地域化的倾向,传统社会服务企业也很难做大做强。《意见》提出网络化融合,旨在基于互联网、业务网络和服务网络的叠加融合创新,加快各类社会服务主体联网接入,鼓励优质龙头社会服务企业网络化经营,推进线上线下社会服务深入融合,不断提高社会服务的标准化程度,扩大优质社会服务资源的辐射半径,有效化解城乡区域间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促进优质社会服务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以数字化转型打破社会服务的资源约束,扩大社会服务资源供给。加快社会服务资源的数字化转型是“互联网+”赋能社会服务的基础和先决条件。充分发挥数字化产品非排他性共享的特质,通过服务资源数字化、服务主体数字化以及社会服务数据的共享开放,提高社会服务资源的覆盖范围,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解决社会服务资源相对短缺、优质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使传统社会服务插上数字化的“翅膀”飞入更多寻常百姓家。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直面社会服务的资源约束、时空约束、手段约束、动力约束和环境约束,从新技术可以发挥赋能作用的关键环节,针对性提出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等五大创新举措。

从工作目标上看,“互联网+社会服务”要兼顾服务和发展的两个目标。开展“互联网+社会服务”的根本目标是切实利用新技术化解社会服务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改善社会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与此同时,社会服务也是十分重要的消费市场,通过“互联网+社会服务”提高社会服务的供给质量,促进新技术的应用创新,将释放巨大的消费潜力,有利于惠民生、促发展、拉消费、聚动能,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同样发挥着十分巨大的作用。

从提供主体上看,“互联网+社会服务”要发挥好企业市场主体的主导作用。《意见》主要聚焦的是市场化社会服务领域,因此,“互联网+社会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企业市场主体。但是,由于社会服务事项庞杂、利润率低,地域特征明显、规模化程度不足,服务流程和质量的标准化程度较低等行业特点,社会服务领域存在一定的市场失灵现象,仅仅依靠市场主体推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存在市场动力不足的问题,还需要政府进行有力的引导,并在财税优惠、鼓励就业、标准研制等方面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领域市场化机制高效运转起来。

从工作定位上看,“互联网+社会服务”要发挥好科技赋能作用。近年来,我国社会服务事业快速发展,但仍存在服务资源相对短缺、服务质量和服务结构有待优化、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这些问题本质上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体现。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互联网+社会服务”并不会提高社会服务资源的绝对总量,而是在现有发展水平基础上,充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优化社会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标准化水平,以软创新突破硬约束,发挥新技术放大、倍增、协同的赋能作用。因此,推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并不能期望“一加就灵”解决所有社会服务问题,必须坚持有限目标、务实推进,重点聚焦在互联网+相关技术能发挥赋能作用的环节创新发力。

从工作范围上看,“互联网+社会服务”事关人民群众日常切身需要。《意见》所指的社会服务,是指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社会领域,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依靠多元化主题提供服务的活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社会服务取得显著改善,但是在一些领域,还存在大量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在《意见》编制过程中,文件起草组认真分析梳理了社会服务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150余项问题,最终确定了教育等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七个领域,做为“互联网+社会服务”的主要着力点,以问题为导向推进社会服务创新。

日前,经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了,这是继“互联网+政务服务”之后,、向广大人民群众释放数字红利的又一重大举措,将推动我国社会服务领域进入全面数字化转型的新阶段,对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政策落地实施。将创新创业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各地、各高校要研究制定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宣传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性,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选树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培育创客文化,打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社会支持的创新创业良好生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知识产权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证监局、省建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落实国家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帮扶救助、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引导社会资本等方面的支持优惠政策。在用好我省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暨就业创业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教育部中央彩票公益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资金,加大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医保局、税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证监局)

设置大学生创业“绿色”通道,提升服务大学生开办企业的能力。支持各类孵化载体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将开放情况纳入省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范围,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并依据载体服务在校大学生创业者的数量和质量给予资金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要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各地要支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中试平台和产业化平台等创新服务平台;要打破城际、校际界限,积极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低价优质服务。提升基层政府一线工作人员及高校创业指导工作人员业务素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引导行业企业尤其是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清单,通过“揭榜挂帅”引导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

落实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各类双创大赛的激励政策,将教师指导学生承担省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的实践活动计入工作量。完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保障激励政策,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并获得合法收入。(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四五”期间,建成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竞赛管理、项目服务、信息发布、政策宣传、供需对接、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提升创新创业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大数据局)

支持高校加快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争创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深入实施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推动企业示范基地和高校示范基地加强沟通、结对共建,定期开展论坛、沙龙活动,增强基地功能性和实用性。各级示范基地所在城市要主动规划和布局高校周边产业,主动承接大学生创新成果要素,打造“校企共荣”“城校共生”的创新创业生态。大中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及相关公共服务机构要利用自身技术、人才、场地、资本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

充分利用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为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开辟专区,拓宽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并从中选树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或服务窗口,建立与行业产业对接长效机制。落实国家关于大学生创新项目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项目落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知识产权局)

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承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提升省级竞赛水平,推动高校建立校级竞赛制度。坚持政府引导、公益支持,拓宽办赛资金筹措渠道,适当增加大赛冠名赞助经费。充分利用市场化方式,研究推动大型企业、社会资本发起成立河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专项发展基金。建立健全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联动机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河南证监局、省建行)

实施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示范工程,推动形成创新创业工作品牌。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特色鲜明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和创客空间等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鼓励打破校际壁垒,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开展投融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咨询、人力资源等全要素的专业化孵化服务。结合高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十四五”期间,认定60家省级示范性创新创业学院开设创业项目,建设300个省级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充分发挥高校“导师制”育人功能,鼓励导师利用科研项目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持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导航工程,“十四五”期间,立项国家级、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2万项;组织“新时代新梦想”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选拔赛,遴选5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并给予资金扶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打造一批高校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品牌。组织创新创业导师深入校园举办创业大讲堂,进行创业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支持各类创新大赛对大学生创业者给予倾斜。“十四五”期间,各高校每年接受专门创新创业培训的在校生比例不少于5%。(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

实施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素养提升工程,对高校创新创业主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教研部门负责人、专职创新创业教师和高校众创空间等载体运营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5年内实现全覆盖。制定实施高校创新创业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和驻校企业家制度,吸引更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校外导师,校外创新创业导师数量与在校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2000,驻校企业家每校不少于3名。“十四五”期间,建设50个不同类型的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实施高校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示范工程,推动高校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协同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通过课程设计、教材开发、场景植入、项目驱动、实践引领等,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十四五”期间,建设省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1000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有效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的关键问题,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小生意加盟鸭头项目赚钱,提出如下措施。

专题: 零食加盟   报纸加盟   互联网牙科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