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生意赔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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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给想要裸辞以及创业的朋友们一些建议:能上班就好好上班,千万别裸辞,实在干得不开心,找好下家再离职;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做老板内心要足够强大;真的打算创业开店记住千万别加盟!!!

经过几个月的经营,发现营业收入与投入成本不成正比,同时把人死死地困在店里,最终把店低价转让,至此我的第一次实体创业以惨败告终,让我明白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做小生意赔钱20万元

鉴于这种情况,我要求加盟公司退回设备的费用海南儋州小生意怎么做,取消合作,及时止损。重新开始找人完成后续的装修,同时采购相关设备,寻找货源,经过半个月的努力,终于开始试营业了!

签完合同后,为了尽快把店开起来,就付了尾款,踟蹰满志的要准备装修了,结果又遭遇了泥石流,碰上了老赖,约定半个月的装修工程拖了一个半月都没完工,装修的同时,老天爷又跟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加盟公司产品要从上海发货到深圳,运费还得我自己承担???瞬间犹如晴天霹雳⚡️,更奇葩的是加盟公司居然发别人用过的设备给我(心里数万个奔腾而来……)。

加盟公司派驻的选址人更是刷新了我的三观,选址的位置不理想不说费用还贼高,入住率不到三成还推荐我去看,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定好选址,我开始怀疑是否要继续下去,但考虑到交了一部分定金怕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最终自己选择了一个位置。

对于加盟品牌的选择也做过很多的调研,最终选择了我们预算范围内的一家排名靠前的品牌,前期洽谈时讲得天花乱坠,公司会提供开店的所有设备,会有专业的人帮忙选址、设计、选品、也会派人过来协助开业等等,我竟天真的信了,付了定金。

首先是先了解便利店的市场,是选择自营或加盟,由于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了解市场、不会选址、不懂设计、不懂装修、没有货源、货品陈列等一系列的手续),最终选择了加盟。

去年五月我裸辞了,心里一直怀揣着自己创业的想法,本着给别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当老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自由在召唤着我,开始了我的第一次实体创业项目“便利店”。

厨房3个月前陈静花费3万元采购的设备,最后以1500元的价格低价卖给了二手设备回收商,面对这样的结果,陈静异常后悔道:“现实远比现象中更骨折,很后悔当初要开店!”

一个月下来亏损2万多元,经营3个月,陈静赔了20万,眼看着房东又来催租了,陈静在店门口贴出了转让信息,10天内来了5波人,都觉得陈静要求5万转让费太高了,最后在交租前夕陈静1万转了出去。

各种方式陈静都尝试了,最后都没有给门店带来很好的转变,门店生意依然不温不火,每天营业额不到2000元,最差时才800元,连房租都赚不来。

生意不好,陈静开始尝试各种方式,听说短视频有助于门店生意好转,于是陈静开始每天发布短视频,但是效果却并不好,每个视频的播放量不到1000,拍了半个月,依然没有出现过万阅读量的视频。

奶茶店恢复正常的价格后,陈静这家店的生意一落千丈,遇到下雨天,陈静和店员便坐在店内发呆,生意好没钱赚,生意差也没钱赚,陈静很发愁。

8元一杯的珍珠奶茶,陈静发现成本并不是大家所说的两三毛钱,而是要三四块钱,再加上门店运营成本,店租成本,一杯8元的奶茶,最低综合成本也要5元。

门店开业后,为了能够吸引足够多的人气,陈静搞了一个“买一送一”的开业活动,力度很大,吸引了很多年轻人,陈静和店员每天忙得脚不着地。

原先的店主也是个女孩,细心教了陈静如何制作奶茶,为了节省成本,陈静只对门头和店内桌椅等软装进行了更换,门店装修还算原来的样子。

陈静是个行动派,说干就干,第二天便开始在街边寻找店面,在陈静家门口小区旁边有家奶茶店转让,陈静看了一下,转让费并不贵,陈静便接手了下来。

陈静很爱喝奶茶,于是想开一家奶茶店,刚好有位高中同学在福州开了一家奶茶店,生意很火爆,陈静去请教了同学几次,看到同学这家奶茶店的红火生意后,更加让陈静下订了要开奶茶店的决心。

受到这样的氛围影响,福州90后女孩陈静从互联网公司裸辞,创业开了一家奶茶店,没想到开业3个月赔了20万,将这些年打工的积蓄全赔光了,最后亏本无归。

虽然福州很低调,但是福州的餐饮业却是非常繁荣,被不少媒体称为:“中国小餐饮之都”,据说福州诞生了近300个餐饮品牌,放眼望去街边餐馆林立,全是各种美食小吃。

福州,一个经常被忽略的省会城市,说到福建,外地人便会想起厦门而不是福州,如果要评选出最没存在感的省会城市,那么福州应该是榜上有名。

其三,对原告指控侵权的店铺进行了证据保全,即联系当地的公证处,安排公证员加律师三人一同对涉案店铺销售商品过程进行全程取证,拍照,封存商品等。

其二,其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后一直都在使用该商标,且该商标多年以来至今获得了各项的荣誉,并且将不易举证的荣誉证书、奖杯、奖牌都进行了公证。

对于案件的诉讼费承担问题,经与承办法官沟通,鉴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涉案诉讼费的承担做出了指导意见,即300万元以下的案件,诉讼费一律由败诉方承担,即不再以判决金额和主张金额的比例来分摊诉讼费,这是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特殊之处,与其他民商事案件不同。

3、综合考虑原告及涉案商标的知名度、店铺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经营范围、侵权持续时间、主观过错以及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以及诉讼迟延。

在认定我方的门头以及店内装潢侵害了原告的涉案注册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时,需要认定具体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鉴于我方店铺已经在诉讼中关闭,门头也已经拆除,也不再销售涉案注册商标吊牌的服装,故原告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已经实现,没有判决必要。所以,法院主要针对赔偿金额这一部分进行判决。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法院考虑了如下要素:

对于我方主张的,鉴于门头上的品牌字样,取自于香港某某集团服饰有限公司,不构成对原告企业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意见。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企业名称”。

对于涉案店铺店内装潢上使用的、销售的产品上标识的圆形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进行比对,差异较大,消费者以一般注意力即可区分返乡创业怎么去农村工作,不会造成混淆。

回归到本案中,涉案服装店门头上使用的标识,以及店铺内墙壁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进行比对,主要标识部分的文字构成一致,构成近似,认定涉案店铺的上述行为及销售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该起案件,经过法院的两次审理以及一次补充调查,对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归纳:1)涉案店铺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的涉案注册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2)如果涉案店铺构成侵权,责任该如何承担?

在研究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及相关的证据资料之后,我方立即对该案撰写了相应的答辩状、质证意见、代理词、根据当事人陈述所作的一系列的情况说明以及涉案店铺现存照片等资料。同时,为了佐证我方的答辩意见,我方准备了下列证据资料: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某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立即停止在店铺招牌、店铺装饰、宣传文件上使用某商标标识;

为此江苏农村创业思考与心得,公证处证明:公证书所附照片为代理律师、公证员现场拍摄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照片资料经刻录光盘一份保留在公证处;上述购买的贴有公证处封条的物品由代理律师带回保存。

涉案公证书是这样写道:两名公证员及品牌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三人于某年某月某日来到涉案店铺,在两名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由代理律师在标有“涉案品牌”字样标牌的店铺内购买了带有涉案品牌商标字样吊牌的衣服一件,并且使用手机进行了付款。之后,公证员将上述衣服带至公证处,将其拆封查看后由公证员重新密封并加贴了封条,供拍得照片,代理律师在购买过程中对该店铺内的现状进行了拍照,拍得照片一张。

我们在拿到了原告的一套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资料之后,研究了对方的维权思路。在所有证据资料中,与本案核心关联性的证据资料就是一份购买涉案物品的过程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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